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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民法中的繼承的部分 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是指除了配偶以外 其他四個順序的人也都有繼承權嗎? 如果是的話 想再請問在人過世以後 能夠拋棄繼承的時限是多久呢? 以上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08.183
beyondthee:順序優先的人先繼承 法院通知後三個月內 04/24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