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學校不致於會有荒腔走板的行政作為
尤其是國立大學
而且同學不要以為國立大學什麼鬼東西都是政府出錢
有的是要自籌財源以維持基本運作
不然同學以為學校助學工讀金、獎助學金、清寒獎金....直接給同學的回饋
都來自於學雜費收入?政府補助?有的不全然如此
因此在各大公私立大專院校多少都有
開放游泳池(校外人士收費,學生免費或是半價)
開放活動中心租借
開放體育館租借
原因無他增加收入而已。
不過原PO的出租學生宿舍,卻比較少見
我認為學生宿舍是對於學生生活有極大的影響
若學校將學生宿舍全部出租,而不讓學生住宿,的確是影響受教權的一種
然而如果學校的學生已經有足夠的住宿空間,而宿舍仍有餘裕
在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出租給外人,似無不可。
※ 引述《teaorcoffee (teaorcoffee)》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們學校有一棟宿舍
: 之前都是由住宿生使用
: 然而
: 學校最近因為想要籌錢
: 所以計畫將所有學生集中在建築物右半邊
: 把左半邊長期租給外人
: 住宿生當然是百般不願意
: 但好像也想不出什麼辦法來對抗學校總務處
: 問題:
: 我不是法律相關學系的
: 所以不懂的像是什麼行政法之類的法條
: 然而
: 據查全國公立大學沒有任何一所學校這麼做
: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內部有什麼法律規範不允許學校出租宿舍
: 否則像是台大、師大等位於精華地段的學校早就賺翻了
: 想請各位版友指教
: 1.法律上
: 學校像這樣把宿舍長期租出去真的於法有據嗎?
: 2.如果想要對抗學校
: 有無任何適用的法律呢?
: (EX:釋字684)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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