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twingking:你的問題前題是對方成立犯罪 問題是...有待商確! 06/18 09:54
→ hotwingking:例如 以買衣服為例 你問對方衣服好不好看 對方說好看 06/18 10:16
→ hotwingking:或者顏色跟跟你認為的不一樣 這樣子你覺得構成詐欺嘛? 06/18 10:16
→ hotwingking:又以機車為例 你問說有沒有問題 對方的主觀認為10年車 06/18 10:17
→ hotwingking:可以騎乘使用 那就是沒問題呀 速度碼表線沒功能? 06/18 10:18
→ hotwingking:那又不影響機車的功能 你說機車的功能是什麼? 06/18 10:18
→ hotwingking:可以騎乘就好了 所以對方明顯無詐欺意思 是買賣雙方對 06/18 10:19
→ hotwingking:"沒問題"的定義不同罷 除非這些細節當初都寫進去 06/18 10:20
推 hcya:的確原po所敘並不詳盡,對方是否成立詐欺要看調查的結果,但 06/18 14:43
→ hcya:從文中敘述,也不至於推出「對方明顯無詐欺意識」啦... 06/18 14:43
→ hcya:1.檢事官有權力詢問證人(只是不能命具結),他應是想先調解看 06/18 14:44
→ hcya:看,不成的話再「真的」來辦。2.要看相關事證,尚無從判斷。3 06/18 14:45
→ hcya:.附民的話等起訴後向法院刑事庭提出。但現在也可直接向法院民 06/18 14:46
→ hcya:事庭提民事訴訟,只是無法免裁判費。4.管考時限是1年內。5.大 06/18 14:47
→ hcya:概只有最後結案書類會由檢察官具名而已。6.建議能和解的話還 06/18 14:48
→ hcya:是和解為當,撕破臉對雙方未必有好處。若雙方同意,可送至調 06/18 14:49
→ hcya:解委員會調解。7.可以,但在這樣的條件下對方很難答應和解... 06/18 14:50
→ hcya:順帶一提,不繼續告的話,檢察官通常會以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06/18 14:50
→ wakalemasu:不過不是私下寫的和解書沒有法律效力嗎? 06/18 16:12
推 a386036:有他的難度吧 不然某大食品公司早被告翻了 06/18 16:19
→ a386036:頂多瑕疵擔保與損害賠償 詐欺很難 06/18 16:20
→ a386036:頂多就未善盡應告知之重要事項,與物品規格不符 06/18 16:21
→ a386036:主張解約及損害賠償 06/18 16:22
→ wakalemasu:所以就是告民法囉!? 06/18 16:23
→ wakalemasu:會告詐欺,是因為對方在網頁上放里程表照片 06/18 16:25
→ wakalemasu:結果里程表根本壞這麼久了,她還說她看別人網頁這樣放 06/18 16:25
→ wakalemasu:所以才跟著這樣放... 06/18 16:26
→ wakalemasu:當初也說她的車沒出車禍,事後才說有出"小碰撞" 06/18 16:27
→ wakalemasu:前擋泥板都破掉的碰撞,可以叫小碰撞嗎..... 06/18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