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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00.7.2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開的是租來的車子 僅有汽車責任險 對方則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我將車子停在民宿的停車格裡面 對方欲將車子從後方開出 擦撞我車子的左後方保險桿 當下本人並不在場 是事後由民宿老闆告知 六、問題: 對方當時有留下電話承諾賠償 但由於因為我是租來的車子 所以除修車費(2500)外 另外還要負擔修車那兩天的租車費(1800*2) 共6100元 雙方約定於7/26號完成匯款 但現在已經超過時間了 在這個時間點 對方電話也打不通 我想請問如果對方不願意 還錢 有什麼法條可以幫助我要回這筆錢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6.69
GauYi: 存 07/2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