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0720 ( 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請問我現在該做些甚麼!?
時間Wed Aug 31 01:28:14 2011
事實經過:
在ptt跳蚤版賣了一台二手山寨平板電腦給網友
當時有寫明,我所熟知的平板電腦狀況
以及,附上當時購買的YAHOO賣家的網址
面交的時候委託男友幫我面交(因為不想見網友)
當場有試機
在還沒面交的時候,雙方有議價
賣家開3000,買家開2000,折衷2500賣出
問題:
買家買回去之後覺得有問題
本來我都還客氣地回答他
但是後來他在信件中清楚的說出
"我對於平板電腦的狀況有說謊" <-個人覺得人格被汙衊
又指出東西是瑕疵品 <-個人覺得這部份很難認定,因為我買來它就是這樣
然後說我開價太貴 <-這是議價結果,不懂為什麼拿出來說嘴
現在讓我在意的是
1.我真的沒有送修過它
2.我也沒有強迫他一定要買(2500的價格是雙方談好的)
3.為什麼可以自我認定那是瑕疵品!?
4.賣東西的網頁上,我有附上原本賣家賣場相同款式的平板電腦
但是買家卻沒有做好功課,現在卻指責我的不是
5.產品我買來就這樣子了,在我手上的時候,並沒有弄壞或其他問題
現在他說
已經具狀向地檢署投訴妳與妳的男朋友,
共同聯合訛詐我的錢,
妳去向檢察官說去!~很快我們就會在地檢署碰面,告出去就無法
抽退,因為這不是一種告訴乃論罪,
詐欺可是公訴罪喔!
請問在法律上來講,詐欺的定義是如何!?
我要如何提出佐證,我並沒有說謊??
另外,總覺得被告好像是一種很消極的做法
我覺得我在這件事情上面並沒有觸犯他所謂的那些條款
是否能提告!?名義又為甚麼!?
需要提出那些佐證!?如果詐欺部分不被起訴
我是否可以告對方妨礙名譽!?
還有,到底要怎樣去調適這種心情啊!?
覺得很悶~~
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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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戒過煙、戒過酒、戒過藥、戒過割腕
從現在起,我要戒掉你。
即使,需要煙、需要酒、需要藥、需要割腕
我就是要戒掉你
因為你傷了我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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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75.19
→ magicgreet:他要告你啥??? 08/31 01:45
→ bailan:向地檢署投訴? 08/31 01:59
→ er0720:詐欺 08/31 03:33
→ yanginru:投訴???腦袋可能給門.......投訴個甚麼鬼! 08/31 04:15
→ yanginru:還有面交的話如果他當場試驗的機台跟最後他帶回家的是一 08/31 04:16
→ yanginru:樣,而且你能證明你以如實告知,不是使用詐術或其他手段 08/31 04:16
→ yanginru:就讓他去慢慢爽就可以....當作賺到有薪公假溜 08/31 04:17
推 phantomli:把你們當初有關買賣交易的往來信件備妥,只要這樁交易你 08/31 08:25
→ phantomli:沒有行使詐術騙他以獲取不相當的對價(錢),這就只是單 08/31 08:26
→ phantomli:純的交易糾紛,不涉及刑法詐欺罪責。只是開庭仍然要去, 08/31 08:26
→ phantomli:你備齊資料開偵查庭時交出去,檢察官也好寫不起訴書。 08/31 08:28
→ phantomli:另外妨礙名譽部分,無法成立,一來是私人信件、再者人民 08/31 08:28
→ phantomli:依據憲法享有訴訟權,他告你,即使是誤會,制度設計是讓 08/31 08:29
→ phantomli:你得到不起訴處分,而不是去懲罰他(但誣告除外)。 08/3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