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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有善盡保管與維持正常的義務 若有毀損必須要負擔損害賠償之責任 若是轉借給別人使用,則續負擔連帶賠償之責任 出借人在向使用者做代位求償 你可以向女額做民事求償 若他不賠,聲請假扣押,等判決,支付命令,強制執行都來 除非他名下沒有資產 存款 連動產都沒有 如果連工作都沒有就認了 不過可以鎖他長長久久,有錢就扣.... 刑事部分 沒和解的話 老婆婆部分面臨的刑責會比較重 不管如何 刑事找阿婆 民事找簽約人 ※ 引述《Bonniesin (Bonnie)》之銘言: : 事實經過:(內文很長...>"<) : 我阿嬤把房子承租給一個撿回收的阿婆 : 結果大概在一年前左右,那間房子不明原因的發生火災 : 火勢蠻嚴重的,雖然即時叫消防車來,最後整間房子還是幾乎都燒光了 : 之後追尋原因,疑似是有人刻意在阿婆平日堆放回收物的地方丟棄火苗 : 才會導致這次的火災。不過這次火災所幸都無人傷亡(阿婆外出不在) : 因為那個阿婆平常為人不是很友善(應該說很兇) 所以幾乎都跟鄰居處不好 : 她有說可能是某個中年男子(鄰居)刻意陷害她的 : 但是也沒有證據,所以也無法追究。 : 接著阿婆就面臨刑事問題-"公共危險罪" : 然後就是租約的問題了 : 依照我爸爸跟阿婆女兒牽的契約書上條例 : (因為我阿嬤和阿婆都不識字,所以才讓我爸和她女兒簽約) : 買的是市面上書局就有賣的簡單契約書 : 只是我爸在最後面多加一條: : "請勿在房子週圍堆積雜物,以免造成危險" : 目前也是因為當初多寫了這條,才能告他們 : 接著我爸把當初合約的承租期限該收的租金、加上房子總坪數重建的費用 : 、加上該地地價稅(因為是黃金地段所以地價稅很驚人) : 就是 房租+重建費+地價稅 : 房租跟地價稅都是依照租約上的期限下去算 : 總共是160幾萬 大約 170萬 : 平常就很節省的阿婆聽到這麼龐大的數字當然是打死不賠 : 告上法院後,第一次出庭的是阿婆的兒子 : 在幾度周旋之下,我爸說不然賠三分之一也好,就是50萬 : 結果阿婆兒子說只願意賠15萬,連法官都傻眼了 : 最後說至少要賠35萬(法官說15萬太少,至少30萬,我爸最後又加5萬) : 要阿婆的兒女回家商量 : 然後就等第二次開庭~也就是今天 : 出庭的換成阿婆的女兒,一開始就斬釘截鐵的說 "我們沒錢,我們一毛都不賠。" : 然後說她母親(阿婆)的事情他們兄弟姊妹都不想管,也不想賠錢 : 平常阿婆就是靠領老人年金3000元在過活 : 說今天要是判他們敗訴,我們就去領阿婆的老人年金當賠償,領到阿婆過世為止 : ------------------------------------------------------------------------ : 以上都是我從我爸那邊聽來的,現在整個陷入膠著... : 他們要是死都不賠,我們最後就要自認倒楣了嗎?! : 其實當初就有聽到左鄰右舍說那個阿婆脾氣不好,所以很多人都不想租房子給她 : 結果我阿嬤心軟,看她一個孤單老人四處撿回收(只跟孫女住一起) : 還是把房子租給她,結果現在....好心沒好報= = : 先謝謝閱讀到這邊的板友們!!! : 問題: : 我爸現在是想說,要繼續告的話~就要請律師 : (現在雙方都沒有請律師,只是阿婆女兒有叫律師寫一些打官司的東西) : 可是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似乎打算死賴著不賠,所以再告下去可能也不會有結果... : 唉唉Q_Q 接下來該怎麼辦好呢?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