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有善盡保管與維持正常的義務
若有毀損必須要負擔損害賠償之責任
若是轉借給別人使用,則續負擔連帶賠償之責任
出借人在向使用者做代位求償
你可以向女額做民事求償
若他不賠,聲請假扣押,等判決,支付命令,強制執行都來
除非他名下沒有資產 存款 連動產都沒有
如果連工作都沒有就認了
不過可以鎖他長長久久,有錢就扣....
刑事部分
沒和解的話
老婆婆部分面臨的刑責會比較重
不管如何
刑事找阿婆
民事找簽約人
※ 引述《Bonniesin (Bonnie)》之銘言:
: 事實經過:(內文很長...>"<)
: 我阿嬤把房子承租給一個撿回收的阿婆
: 結果大概在一年前左右,那間房子不明原因的發生火災
: 火勢蠻嚴重的,雖然即時叫消防車來,最後整間房子還是幾乎都燒光了
: 之後追尋原因,疑似是有人刻意在阿婆平日堆放回收物的地方丟棄火苗
: 才會導致這次的火災。不過這次火災所幸都無人傷亡(阿婆外出不在)
: 因為那個阿婆平常為人不是很友善(應該說很兇) 所以幾乎都跟鄰居處不好
: 她有說可能是某個中年男子(鄰居)刻意陷害她的
: 但是也沒有證據,所以也無法追究。
: 接著阿婆就面臨刑事問題-"公共危險罪"
: 然後就是租約的問題了
: 依照我爸爸跟阿婆女兒牽的契約書上條例
: (因為我阿嬤和阿婆都不識字,所以才讓我爸和她女兒簽約)
: 買的是市面上書局就有賣的簡單契約書
: 只是我爸在最後面多加一條:
: "請勿在房子週圍堆積雜物,以免造成危險"
: 目前也是因為當初多寫了這條,才能告他們
: 接著我爸把當初合約的承租期限該收的租金、加上房子總坪數重建的費用
: 、加上該地地價稅(因為是黃金地段所以地價稅很驚人)
: 就是 房租+重建費+地價稅
: 房租跟地價稅都是依照租約上的期限下去算
: 總共是160幾萬 大約 170萬
: 平常就很節省的阿婆聽到這麼龐大的數字當然是打死不賠
: 告上法院後,第一次出庭的是阿婆的兒子
: 在幾度周旋之下,我爸說不然賠三分之一也好,就是50萬
: 結果阿婆兒子說只願意賠15萬,連法官都傻眼了
: 最後說至少要賠35萬(法官說15萬太少,至少30萬,我爸最後又加5萬)
: 要阿婆的兒女回家商量
: 然後就等第二次開庭~也就是今天
: 出庭的換成阿婆的女兒,一開始就斬釘截鐵的說 "我們沒錢,我們一毛都不賠。"
: 然後說她母親(阿婆)的事情他們兄弟姊妹都不想管,也不想賠錢
: 平常阿婆就是靠領老人年金3000元在過活
: 說今天要是判他們敗訴,我們就去領阿婆的老人年金當賠償,領到阿婆過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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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都是我從我爸那邊聽來的,現在整個陷入膠著...
: 他們要是死都不賠,我們最後就要自認倒楣了嗎?!
: 其實當初就有聽到左鄰右舍說那個阿婆脾氣不好,所以很多人都不想租房子給她
: 結果我阿嬤心軟,看她一個孤單老人四處撿回收(只跟孫女住一起)
: 還是把房子租給她,結果現在....好心沒好報= =
: 先謝謝閱讀到這邊的板友們!!!
: 問題:
: 我爸現在是想說,要繼續告的話~就要請律師
: (現在雙方都沒有請律師,只是阿婆女兒有叫律師寫一些打官司的東西)
: 可是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似乎打算死賴著不賠,所以再告下去可能也不會有結果...
: 唉唉Q_Q 接下來該怎麼辦好呢?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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