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rimaru73:存證信函就是講話而已 講的話有意義 信函才有意義 09/03 14:48
→ kirimaru73:請律師寫的動機是因為律師比較會講話 而非因為法律文件 09/03 14:53
→ phantomli:存信函的效力,之前已經提過,不贅言。只是很多不明白利 09/05 17:52
→ phantomli:害關係的人,常常「說了不該說的話」而「該說的都沒說」 09/05 17:53
→ phantomli:,這種事稍稍唸過法律的人,基本上都不會犯,寫得好不好 09/05 17:53
→ phantomli:,倒在其次,存證信函重點在於「什麼時間」對於對方「做 09/05 17:54
→ phantomli:了什麼法律上有意義的事」,有些話說錯了,後面救不回來 09/05 17:55
→ phantomli:,而有些話說再多,其實只是自己講高興的。 09/05 17:55
→ phantomli:對於圈內人舉手之勞的事情,外行人會覺得很困難,但不代 09/05 17:57
→ phantomli:表這件事情就可以等閒視之。另外建議原PO:如果你老闆是 09/05 17:57
→ phantomli:這種態度,你如果沒把握,最好不要自己寫,免得到時候事 09/05 17:58
→ phantomli:情引火燒身到你身上。(讓她自己寫或她自己去找人~) 09/05 17:59
推 jacqueswu:感謝分享!最後還是工讀生來寫...還好沒擔啥責任~ 09/05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