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sinyeh:問題在 以一萬元為條件和解 否則以竊盜案移報案之條件 10/20 12:39
推 guanquan:這樣沒爭議,一定構成恐嚇取財罪。若非設圈套才會有爭議 10/20 13:16
※ 編輯: piglauhk 來自: 211.21.159.67 (10/20 13:35)
→ guanquan:手段(告訴)與目的(取財)欠缺內在關聯性。而且在本案,光 10/20 13:52
→ guanquan:是手段就可能會有問題。要看引誘犯罪到底是怎樣 10/20 13:54
→ phantomli:和解就不告,怎麼會欠缺內在關聯性? 10/20 14:10
→ g243536:這跟最近師大仙人跳一樣嗎?如果他先付你5千~~事後再約付另 10/20 14:23
→ g243536:5千同時報警協助~~你怎麼解釋~XD 10/20 14:25
→ piglauhk:師大一案是 "押人上車 痛打搶錢 再威脅要錢 跟和解無關 10/20 15:34
→ kaese:重點是 1.竊盜是非告訴乃論 2.和解是基於民法 10/20 16:47
→ kaese:3.就算你和解 刑事訴訟的權利也不因此被拋棄啊其實QQ 10/20 16:47
推 hcya:回樓上,自己不告,別人也不知道,該犯行的確就不會被追訴啊 10/20 17:21
→ hcya:,我覺得難認因為是非告訴乃論罪,就必然代表手段與目的沒有 10/20 17:21
→ hcya:關聯性。我覺得重點是在1萬元的相當性。 10/20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