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olocaust (gamlan)》之銘言: : 請問板上的法律高手 : 就是關於委託的問題 如果我家中有兄弟姐妹5人 大家平等都有遺產的繼承權 : 而家中的長輩目前仍然健在 : 我手上有這位長輩的身份證 健保卡 郵局存摺的印鑑 和所有4張的郵局定存單 : 我若是拿了我的身份證 以及上述的所有東西 : 去郵局辦理定存解約 但是郵局一定要家中的長輩寫委託書 我才可以去辦解定存 : 而且還要打電話跟長輩確認 確認確實有委託我去辦解定存 : 那麼 委託書整張我來寫 : 我是這位長輩的兒子 身分證上面可以看到這長輩是我父親 : 他的身分證印鑑存摺定存單 什麼的我都拿的出來 委託書我也全部寫出來了 : 郵局就因為我父親沒辦法接聽電話 就硬是不幫我辦 : 請問一下 委託書我來寫不就可以了嗎??? 我們是父子不是嗎??? : 法律有規定委託書一定要委託人寫?? 受託人寫不行嗎?? : 為什麼還要什麼電話確認?? 沒有確認就不算委託??? :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 這樣的委託是不合法的?? : 想請教大家 : 若是我站的住腳的話 明天我就去郵局掀掉他們的屋頂...... 你的長輩(A)是自然人,而且還健在,所以就要回歸A與郵局之間的合約關係 與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掀郵局屋頂之前,請先審視A與郵局之間的合約 因此你的問題點有 1.你要證明A委託你辦理,出具委託書並無不可,另外郵局也有積極確認的   義務,縱始你有證件、印鑑、委託書,郵局如果要更嚴謹的確認,你能說   他錯? 2.就算你是A的兒子,也不代表A有授權給你。 3.無法接聽電話?那郵局怎麼求證A有授權給你?   (既然還健在,無法接聽電話似乎於理不合) 4.我委託你代辦事務,委託書你寫?那我委託個什麼東西 5.在掀郵局屋頂之前,考慮一下可能會有損毀罪的問題(刑法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