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對方要告我詐欺 我能告他誣告嗎
時間Mon Nov 14 19:08:15 2011
※ 引述《antiyahoo (今生無悔...............)》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在PTT上賣一張家樂福禮券 有一位買家說好一千元含郵後
: 她只匯了$900 然後一直寄信叫我寄出商品= =
: 我也一直回他款項不足 可是他還是一直寄過來
: 今天他寫信過來說再不寄的話要告我詐欺/侵占
: 問題:
: 我知道這樣告詐欺/侵占不會成立吧= =
: MAIL有回信但是是因為他的因素
: 這樣他告我詐欺 我能反提誣告嗎
: 誣告是不是很難成立啊@@?
誣告的前提很嚴謹,主要是意圖要讓對方受刑事處份,而以虛假的證據與證人
誣陷他人,也就是明知對方是無辜的,硬要以假證據、證人等,讓對方坐牢啦~
所以對方寄不足額的商品價金給你,基本上我認為這還在交易過程中,
如果你有雙方約定交易一千元的資料,的確可以提出反證。
當然如果他告你詐欺,的確可能形成誣告
也就是明知自己所付價金不足,卻指控對方詐欺,而對方並無詐欺犯意。
不過
你可以擬一封信給他
致買方
依據xx年xx月xx日雙方議定以一千元含郵完成交易,但閣下只給付九百元
,不足一千元的商品價金,並多次來信催促寄貨,然而依據約定,我的商品價
金是一千元,我必須收齊一千元之後,才能依約出貨,因此我請閣下在xx年xx
月xx日以前將將欠款一百元轉入我的帳戶;逾期我將視為閣下棄標,並退回你
所給付之不足之商品價金,但棄標原因在閣下,所以我有權逕自扣除三十元臨
櫃匯款手續費。
另外閣下欲控我詐欺或侵佔,閣下明知我並無詐欺犯意,未寄出商品仍是
閣下所給付價金不足所致,此封信可以證實我無詐欺犯意,且完全依據雙方初
步約定行事,若閣下執意控告詐欺或侵佔,顯然有誣告之嫌。
試問,你堅持要以匯九百元就要我寄出商品,完全忽略商品價金一千元的
雙方約定,如此我要是說你背信,是否適當?
賣方xxx敬上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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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推 NaTaO3:真是厲害 小弟受教 >< 11/14 23:20
推 hotwingking:不守信用並不是背信罪喔 11/18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