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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y012315 (笑笑過生活)》之銘言: : 我們公司的行政10/3日開始上班 於11/10發薪日得到 13112 元(未扣勞健保 扣完更少.. : 資方告知未滿一個月用勞基法規定17880去計算 : 我猜測的算法是 17880 * 31 / 21 + 1000(津貼) : 我們公司隔週休 十月總上班日為21日 : 這樣算起來 工作21天 一天十小時 中午沒休息 一天才得到500元上下 : 時薪才50元... 這樣的算法是否有問題呢?? : 且資方 不願意提供薪資明細 ... : 打卡紀錄 及 當初簽的合約 資方都不願提供影本 : 另一個問題是 該公司司機自稱他的薪資明細上從來都沒有勞退這項 : 司機做了八個月了 都沒有扣6%勞退 這樣是代表公司沒幫我們提撥嗎? : 這有違法嗎!? : 該位行政目前只想把那一點點錢拿回來就走人...勞工局的說法是 : 要自行蒐集證據.. 但我們什麼都不懂 該如何跟資方對抗?? : 資方的資料都鎖起來了 怎麼蒐集....?? : 感謝各位的幫忙..!! 如果是月薪制,不能換算成時薪,因為月薪制已含假日工資,98的時薪制不含休假工資。 因此,如果用17880來算,應該17880/30=596元,也就是說貴公司只能扣行政兩天工資, 應該拿到17880+1000-596-596=17688,而且還要計入休假日工資,如果他沒有含休假日工 資,應該改計時薪98元來算,所以公司算錯。 (一般月薪制都算30天,不然你二月咋辦??) 盡管去申訴,因為公司有義務保留出勤記錄五年,除非他們有種偽造文書。 有關勞退 勞退並不是扣薪,而是公司依據員工投保薪資額外繳投保薪資的6%~12%到勞保局帳戶, 司機可以透過勞保局查詢,如果沒有提撥,公司就違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alawyer:出勤記錄依法是保留一年。 11/17 11:54
enterpirse:啊~~對吼,所以申訴要快 11/17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