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telionAX:已收到回信~謝謝喔 01/19 14:31
※ 引述《AstelionAX (=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本人之朋友將本人所拍攝之照片
: 放置在其當高中實習老師期間所製作之實習檔案
: 且並未經過本人同意,該照片檔案是我當初交給他"欣賞"
: 並未有任何口頭上或書面上同意他使用在其他地方
: 最令人氣惱的部分在於是引用本人圖片卻連基本的引用都沒加上
: 問題:
: 請問這樣算是在著作權的合理使用範圍嗎?
: 因為實習檔案也算是學術上的重要報告,真要嚴重的話
: 對方若不願道歉,是否可通報其主管機管取消其實習完成之資格?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你拍的照片你當然擁有著作權,不過還是要看拍攝的內容能不能完全主張
通常要視個案
舉例
1.你幫某甲拍了一個生活照,某甲貼在他的部落格上,你要主張著作權是可以,
但他也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2.你幫某乙拍婚紗照,某乙將婚紗照寄給親友,你要主張著作權亦可以,但某乙主
張合理使用也是合理的。
所以如果你拍的內容與你朋友有高度相關,例如是他實習上課的過程,那麼就算他將照片
貼在實習檔案中,縱然未註明出處,說他違法似乎也很難成立。
又假設某照相館幫我拍大頭照,難不成可以要求我使用時都註明出處?
(那如果我用在身分證上呢?)
說了那麼多
有沒有違法,要看拍的內容
如果你拍的內容與他無關,那麼引用時未註明出處就可能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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