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mi101 (TREE CHICKEN)》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弟弟是名高一生,
: 幾個月前,他和同學在教室玩
: 不小心讓其中一位同學的手骨折了
: 本來班導師希望以和解方式賠償醫藥費,
: 但對方家長堅持要提告,
: 而且提告的原因是"我弟是馬先生派來的人要傷害他兒子"
: 我沒有以任何政治角度看待這件事 純粹只覺得對方家長提告的原因太怪異了
: 而我也認為 最後法官大人會有合理的判決
: 今天下午(也就是剛才)結案了
: 結果是我們敗訴
: 敗訴的原因是 我弟曾經在班上大家互開玩笑的時候說他是調查員之類的
: (希望各位理解 看了FBI系列的影集 或任何很酷的特警電影
: 大家都會幻想自己是間諜或特務,尤其我弟真的很喜歡警察當兵這類的話題)
: 法院傳喚他們班兩個同學,一個說沒聽過,一個說有聽過
: 最後結果就是宣判我們敗訴了。
: 問題:
: 我們家的人都是一般小老百姓,根本不懂什麼法律
: 將這件事提出來,只是不想讓自己家人吃虧,隱約也認為結果讓我很不服氣
: 我不懂法律程序和運作方式,但我有幾個疑問,希望高人們替我解答..
: 1.法院對任何提出的告訴都會審理嗎?
: 是否有充足的理由讓人相信,
: 一個未滿十八歲的高中生是"特派員",
: 而特派員的工作就是讓他同學的手骨折?
: 2.法官判決的依據為何?
: 因為其中一位同學說聽過(或好像有聽過)被告說自己是調查員,於是結案?
: 我提出這樣的說法是因為,未成年的孩子我假設
: 並非所有人都有很清楚的意識知道自己該說什麼,知道甚麼叫負責任
: 其次 我怎麼會知道 那位同學是否有被對方收買而做證呢?
: (既然提告人都有辦法 在沒有確切的人證物證的情況下提告)
: 再者,以這種理由提告,判決結果也包括傷害罪的賠償,這豈不是自打嘴巴嗎?
: 對方到底是要告什麼呢?他到底想從一個高中生身上得到什麼呢?
: 其目的我都非常困惑阿。
: 因此我才提出這個問題 法官大人到底是以什麼根據或想法 來決定是我們敗訴的呢?
: 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你當真相信法院會相信你弟是執法人員,受政府指使傷害同學?
二、你弟傷害了同學,同學家長不願和解告上法院,難道不是正常法律程序?
三、法院依據同學傷勢進行審判,而判決你弟有罪(由於罪名你未寫出,姑且判定為過
失傷害。
四、法院判決依據為何,怎麼問鄉民們呢?你應該有判決書吧。
五、依據你的文章,你弟「不小心」讓同學手受傷,你認為在刑法上他沒有責任?
有,通常叫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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