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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最近在撰寫一份告訴理由狀 事由是因為被人惡意誹謗 也一直給對方很多次道歉的機會 對方一直置之不理 目前最後一次道歉的時間已過 所以在繕打告訴理由狀 想請問一下 求償的部份是直接打在告訴理由狀上? 還是等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申請狀?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4.191.217
depravity:後者 03/19 02:28
amao969:謝謝!另外補充一問!譯本是一個人印一份?還是可以多人合併? 03/19 02:32
phantomli:翻譯成其他語言才叫譯本,多謄一份叫繕本,要一人一份。 03/19 08:18
amao969:感謝回答,目前已改為一個人的對話印一份了! 謝謝! 03/19 10:42
phantomli:如果是對話錄音的「譯文」,建議一個人的對話弄成一份, 03/19 10:52
phantomli:分別編號,以利書狀引用。(前面回答有點誤會你的意思, 03/19 10:54
phantomli:以為你是要另外準備繕本~) 03/19 10:55
depravity:我就是看不懂他問啥裝死 XDD 03/19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