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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大概三年多前的上一份工作,我當時的薪資是36000,但老闆以經營困難為由 問我能否先一個月給我26000,等狀況改善他會補齊給我, 因那時跟老闆還蠻熟的且也喜歡這份工作 所以我答應了, 後來離職,累積大概有9萬多的薪資還未拿,老闆也陸陸續續的還了一些, 現在大概還欠我6萬多 但已經一年多沒再償還我半點,他說他有困難,請我走法律途徑,薪資代償的部分 這時他告訴我,當時他幫我投保的金額比我實際拿的金額少很多,是基本薪資 所以六萬多大概換算起來是接近4個月 所以他去申請的話必須以4個月這數字去申請,到時候會寄文件讓我簽名 他說我必須要跟他有默契 否則會吃上偽造文書 與 詐領罪 問題: 我只是想拿回自己未拿的薪資,我是否走代償路線一定得照他說的去簽? 這樣做 有偽造文書跟詐領罪的問題嗎? 我是真的有薪資未拿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77.136
iscu:照他說得才真的是偽照文書 03/30 00:08
那我如果走薪資代償該怎麼去申請呢? 畢竟我當初所保的跟實拿的不太一樣 ※ 編輯: m06angel 來自: 1.169.177.136 (03/30 01:06)
depravity:保的和拿的不同要找老闆損賠 妳還是回到原路 = = 03/30 01:31
m06angel:找老闆損賠是甚麼意思? 我保18K左右 實拿36K(但只拿26k 03/30 01:42
depravity:高薪低報產生的不利益要由老闆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03/30 01:42
depravity:沒有妳保費少繳到時候保障一樣的這種好事 03/30 01:43
m06angel:你的意思是 我不適用於這薪資代償的部分? 03/30 01:52
m06angel:而導致我不能薪資代償則是老闆要去負擔 03/30 01:53
m06angel:所以變成我還是要直接找他拿就對了? 03/30 01:53
dophinn:勞保局 查詢積欠工資墊繳事項 02-2396-1266 分機2921 03/30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