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ason002:2不一定有 3是偵查庭...聽判決庭是什麼鬼? 06/01 12:4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11.227
事實經過:
嗯....沒有事實經過 只是想問一些法律知識
不知道這裡能不能問程序 如果不行請告知
問題:
想問的是 近年來很常見的網路謾罵告訴事件
在警方受理報案後
原告與被告 接下來各會遇到什麼事情要處理?
一定要出去的次數分別是幾次?
我個人的假設是
原告一定要出去的 有2~3次
1報案
2調解(如調解失敗 則有3)
3聽判決庭(這個似乎是"原告就被告" 要去被告的戶籍地開庭?)
被告也是2~3次
1傳喚作筆錄
2調解
3聽判決庭
請各位了解程序的大大 幫忙補充完整、糾正
看有哪些遺漏的 或是有哪些 是可以不去的
好像還有一項"檢察官開偵查庭"之類的程序
我不是很清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