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man983:正常~你手上鑰匙還沒交回去房東會當作你還在裡面!! 06/05 22:22
→ winman983:他也不能帶人看屋~如果以日收你多出來的租金算還好 06/05 22:23
→ Iolaus:已經扣2個月的押金了,再要求多收那幾天的租金,我覺得不太 06/05 22:24
→ Iolaus:合理。 06/05 22:24
→ winman983:你搬完之後工作繁忙沒辦法交鑰匙算是你們的因素 06/05 22:25
→ winman983:如果是你們要交鑰匙~房東沒空拖幾天還收那幾天才不合理 06/05 22:26
→ Iolaus:雖然遲交鑰匙是房客的責任,但法律效果不應直接等同租賃。 06/05 22:27
→ Iolaus:這裡是法律版,winman983是否願意分析這個案子的法律關係? 06/05 22:28
→ winman983:這種情況算是不通人情~不過法上面站的住腳~ 06/05 22:29
→ Iolaus:請分享「法上面站的住腳」的理由,謝謝。 06/05 22:29
→ winman983:抱歉~我不是法律人~只是發表點意見! 06/05 22:30
→ Iolaus:那麼我來分析看看,供版友們參考吧~ 06/05 22:31
→ Iolaus:按照文章內容來看,租賃契約應該是在5/22(相當日前一天) 06/05 22:32
→ Iolaus:解除契約(準確的講,應該是終止契約)。 06/05 22:33
→ Iolaus:按照契約來看,房客負有給付租金義務至5/22為止。 06/05 22:35
→ Iolaus:因此房東不能再根據已經終止的租賃契約要求給付租金。 06/05 22:35
→ winman983:你要不要用回文的~應該會好一點~也有個版面可看 06/05 22:36
→ Iolaus:問題來了,房客遲交鑰匙不用負責任嗎? 06/05 22:36
→ Iolaus:基本上,房客遲交鑰匙可能會構成不完全給付與不當得利。 06/05 22:37
→ Iolaus:房東應該可以要求房客就此賠償或返還所受的不當得利。 06/05 22:37
→ Iolaus:至於應該賠償多少或返還多少,則由房東負舉證責任。 06/05 22:38
→ Iolaus:不管是上述的哪一種,都應該不是租金才對。房東頂多可以舉 06/05 22:38
→ cosmicalway:感謝兩位的分析說明..不過房東剛表示因為是今天才在租 06/05 22:39
→ depravity:那房東是否可以以為交還鑰匙導致安全疑慮沒人敢租 06/05 22:39
→ Iolaus:證要求房客返還"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而已。 06/05 22:39
→ depravity:要求這幾天租金的損害賠償 ?? 06/05 22:39
→ depravity:或者說 她怕出事怪到她頭上不敢租出 ?? 06/05 22:40
→ cosmicalway:屋處交還鑰匙..所以今天才算完成收回房子解約的動作! 06/05 22:40
→ depravity:我只是純好奇這理由到法院會怎樣 XDDD 06/05 22:40
→ Iolaus:depravity所說是有可能發生的,但這樣的主張不一定會被接受 06/05 22:40
→ Iolaus:但是要特別注意,房東已經扣了2個月的押金囉,要特別注意扣 06/05 22:41
→ Iolaus:這2個月租金的性質(或者說目的、理由)。倘若認為扣押金就 06/05 22:41
→ depravity:不過如果我是房東不能交回鑰匙的原因在房客 06/05 22:41
→ cosmicalway:房東的重點在之前並沒有完成交還房子的動作.... 06/05 22:42
→ depravity:我會換鎖在請求損害賠償 換鎖的錢 06/05 22:42
→ Iolaus:是為了補償(或者說賠償)另尋房客的時間成本,那麼這幾天 06/05 22:42
→ Iolaus:沒辦法出租給別人的損失,是否已經被扣掉的2個月押金涵蓋? 06/05 22:43
→ cosmicalway:所以今天才算是解約日...這理由好像沒辦法反駁! 06/05 22:43
→ Iolaus:如果認為的確有涵蓋的話,那麼房東就不能請求這部分的賠償 06/05 22:43
→ Iolaus:因為損害已經被填補了,所以不能再請求賠償損害。 06/05 22:44
→ depravity:那若房客已找到確要等鑰匙交回才肯入住付錢是否該當別論 06/05 22:44
→ depravity:5月中到523還是有機會找到房客的 XD 06/05 22:44
推 winman983:D大是5.23到6.4若已找到房客的話 06/05 22:45
→ Iolaus:重點在於損害是否已經被填補,就這點而言,或許有不同看法 06/05 22:46
→ cosmicalway:押金部份並沒有訂得這麼詳細..只說違約就是扣2個月! 06/05 22:46
→ Iolaus:另外也要看契約約定的內容來做判斷。 06/05 22:46
→ Iolaus:解約日(契約終止日)跟有沒有完成交付房子是兩回事。 06/05 22:47
→ cosmicalway:所以押金被扣這方面我妹也沒有意見.. 06/05 22:47
→ Iolaus: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就確定解約日(終止契約日)了,沒完 06/05 22:47
→ Iolaus:成交屋動作,應該屬於債務不完全履行的問題。 06/05 22:48
→ Iolaus:簡單講,如果認為2個月押金被扣就是為了填補房東找房客的時 06/05 22:49
→ cosmicalway:這...所以房東是可以要求這幾天的房租囉!只是說法不同 06/05 22:49
→ Iolaus:間成本,那麼損害就已經被填補了,房東可以即時找到新房客 06/05 22:50
→ Iolaus:那麼房東就算是額外賺到,晚幾天也就是少賺幾天而已,不能 06/05 22:50
推 depravity:我是指523以前已找到可是房東老實說了鑰匙再前房客那 06/05 22:51
→ Iolaus:認為損害依然沒有被填補。 06/05 22:51
→ depravity:所以人家不願意(不敢)入住 06/05 22:51
→ depravity:這是交屋不完全的新損害還是違約的損害 ?? 06/05 22:52
→ Iolaus:相反的,如果認為2個月押金被扣不是為了填補房東所受損害 06/05 22:52
→ winman983:打好長~I大你不考慮用回文的嗎? 06/05 22:53
→ Iolaus:那麼房東就因為房客遲交鑰匙的部分,當然可請求損害賠償。 06/05 22:53
→ depravity:簡單說 不想給 就等被告輸了再給 多輸1千和時間交通 06/05 22:54
→ depravity:當然 也可以狀到人不到就不多輸時間金錢了 06/05 22:54
→ Iolaus:(回文要另外打,有點累)就我個人的意見來看,我會覺得覺 06/05 22:54
→ Iolaus:覺得一般來說,那2個月押金被扣就是為了給房東找新房客用的 06/05 22:55
→ Iolaus:所以這兩個月空窗期的損害已經被填補,不應再請求相當於租 06/05 22:56
→ Iolaus:金的賠償。當然,如果你的前提跟我不一樣,得出的答案就會 06/05 22:57
→ Iolaus:不一定。最後還是要先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才能得出答案 06/05 22:58
→ winman983:結論是:等房東告~告輸了在給? 06/05 23:00
→ Iolaus:純分析供參考而已~我沒有給什麼一定的意見。 06/05 23:01
推 depravity:我只是 若不甘願給的話 06/05 23:07
推 Redsofa:押金被扣不是為了給房東找新房客用,只是毀約的賠償金罷了 06/06 00:11
推 likesea:怪了,那如果房客說「鑰匙不見了」,那要賠一輩子的租金 06/06 01:19
→ likesea:鑰匙有沒有還哪裡重要啊,原po如果多打幾副留下來,也沒有 06/06 01:19
→ likesea:人知道啊,房東本來每次租給新房客的時候,就有換鎖頭的 06/06 01:20
→ likesea:義務啊,又沒有多少錢,還要吞這麼多租金,騙瘋子啊 06/06 01:20
→ likesea:這完全不合理,叫房東上法院告你吧......... 06/06 01:21
→ likesea:房東每次租給新房客的時候,鎖頭都不換才超級不合理!!!!! 06/06 01:24
→ likesea:那些因為舊房客持有鑰匙而被強姦/強盜的,應該要告死房東 06/06 01:24
→ likesea:才是。 06/06 01:24
→ winman983:I大,原po上來尋求建議你卻說沒有給什麼一定的意見 06/06 06:52
→ winman983:那你前面打這麼長不就等於沒說=?=!!! 06/06 06:53
→ winman983:l大弄錯重點了吧,房東現在是以鑰匙交回日為契約終止日 06/06 06:55
→ winman983:要在收那段時間的租金~重點是2邊對契約終止日的認定不同 06/06 06:57
→ winman983:如果鑰匙不見應該是約一天跟房東現場點交房屋,在註明 06/06 06:58
→ winman983:遺失鑰匙~已告知房東同時終止契約!房東換不換鎖~ 06/06 06:59
→ winman983:這就不是已終止契約房客的問題了!~ 06/06 06:59
→ winman983:我覺得房東可以收是因為從5/23到6/5算起來也13天了 06/06 07:01
→ winman983:以一個月30天來算延後交屋超過1/3個月了~這部分他要再 06/06 07:02
→ winman983:跟你收租金我覺得合理~原PO如果不想付個人建議是: 06/06 07:03
→ winman983:跟房東討論是否能因已沒收押金~不要再收或少收!(求情) 06/06 07:04
→ cosmicalway:感謝幾位的分析...已經跟房東協商了!謝謝大家!! 06/06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