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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五月初開始上班中會身體不舒服(壓力過大),開始有跟店經理反應離職, 她開始慰留,但陸續我還是因為身體情況沒改善有跟她說我要做到六月底就好。 提了第四次離職,到五月底店經理終於答應了,並報告督導。 督導又來慰留,她也知道我說我提過只做到六月底的事,但並沒有答應我離職。 因為公司今年政策改變,二年內要把三年的年假休完。 我是去年六月底升遷,年假7天,目前休了4天,這個月排我休4天年假, 等於是超出一天,我有問過督導不做之後我的年假多休怎麼處理。 但因為她不同意我離職,所以並沒有正面回應。 問題: 一、已經有提前30天告知,所以我可以在六月底就離職嗎? 目前是打定主意,就算她排班我也不去上 (上班壓力讓我身體非常不舒服,但又無法休息) 二、超出的年假部份該如何處理?如果扣薪可以嗎? 麻煩大家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74.111
likesea:勞工局歡迎你。 06/17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