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新聞有報隔天已經到達停班標準了,
: 老闆今天宣布,雖然讓我們停班,可是隨時待命...
: 也就是說有可能被招回去上班...
: 請問這樣合法嗎??
: 國家不是都已經說停班了,為什麼還要去上班...
: 如果不去上的話,可以嗎??
: 不去上應該也可以照算薪水吧,因為那是政府發布的停班...
^^^^^^^^^^^^^^^^^^^^^^^^^^^^^^^^^^^^^^^^^^^^^^^^^^^^^^^^^
轉載自http://www.dgpa.gov.tw/
3.適用範圍為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至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
、關務等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為全年無休服務民眾,且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如
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其尚無停止辦公之適用。
4.民間事業單位及勞工應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
給付要點』處理, 如有疑義,請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頁」 查詢,或電洽該會免付
費電話專線:0800-085-1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2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