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 某A與某乙與某B分別為母子,兄弟關係(AB皆滿20歲) 某日B欲申辦續約買新手機,因B皆用A名下之門號 故於未有任何通知A的情況下,由某乙於A不知情情況下拿了雙證件並代為簽章 使B可以拿著該委託書與通訊行辦理續約買新手機並更動資費方案 A直到該門號續約後看見第一次帳單,方知該續約結果 問題: 1.乙與B皆成立偽造文書? 通訊行未再次與A確認也有罪? 2.A是否可以提出該契約無效並針對該事件的違約金部分請求賠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223.46
maniaque:可以呀,只要 A 對於 B 及乙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07/26 22:12
maniaque:電信業者應該就會採信,對於契約自始無效並且不收違約金 07/26 22:12
maniaque:當事人都願意大義滅親,業者當然捨命相陪.....:D 07/26 22:13
maniaque:至於通信行? 通信行刑事無罪,民事頂多就是跟電信業者之間 07/26 22:13
maniaque:佣金部份要去搓..... 07/26 22:14
fatcats:通信行為什麼無罪啊? 這是他們的業務 應該屬於專業 07/27 10:42
fatcats:難道通訊行跟電信業者不用跟本人確認 也知道本人沒出面 07/27 10:44
depravity:她是受害者 你以為他是神 可以知道是被偽造的?? 07/27 10:44
fatcats:(因為有委託書) 就可以辦理且排除確認本人的責任? 07/27 10:44
depravity:還是一個小小通訊行 有全國人的筆跡可以對造?? 07/27 10:45
depravity:被偽造的就是委託書阿 她只要形式審核 = = 07/27 10:45
depravity:別說通信行 你去公所戶政地政拿委託書 有人再審的嗎?? 07/27 10:46
fatcats:原來只要形式審查 因為有些職業沒有確認當事人意願 07/27 11:05
fatcats:會變成業務過失...XDD 所以才會想說他們經手電信申請是 07/27 11:06
fatcats:專業 是否並不只需要形式審查...謝謝大大的舉例說明 07/27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