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zjucka (JACK)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想告人詐欺
時間Tue Nov 13 16:30:17 2012
※ 引述《ozjucka (JACK)》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朋友於今年4月的時候幫我代訂機票(說他姊在做旅行社),我付了他2萬塊的訂金費用
: 隨後開了我一份很奇怪的收據 (無公司印章)
: 到9月的時候才跟我說沒訂到機票,中間還用各種名義要先跟我收尾款
: (都是他本人跟我交涉,宣稱在做旅行社的姊姊從頭到尾沒露面或聯絡過)
: 有一次還有一個自稱是他姊夫的人打來要求我先付尾款
: 到最後僵持不下,我趕著出國 讓他先簽本票給我(沒壓日期) 和駕照一張
: 回國後他一直說謊騙我說已退款,最後說旅行社退錢了但是他把錢花掉
補充一下資訊,我10月中去警局報案
報案前對方手機已停話,而我又去查訪了旅行社跟本票地址
結果旅行社說不認是此人也沒有購票紀錄
本票地址是假的 (存證信函被退回,實際走一趟沒有這個地址)
連絡自稱他姐夫的人,他說當時是手機借人打 不是他本人..
而警察也在最近找到對方並進行筆錄
事後警察來電通知我
對方堅持我與他的金錢糾紛屬借貸關係..
(凹成借貸關係就不用負刑事責任了)
就先不講對方是不是用其他名義詐取機票訂金
我想問的是
借貸關係也是要在雙方同意下才生效
照對方說法,錢被退回 而他拿去花掉 這也是竊占財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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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79.51
推 lukehong:提告侵占囉 有借貸關係也是要有證據的 11/13 16:35
推 depravity:詐欺 侵占 要哪一個 刑度範圍一樣 XD 11/13 22:24
推 anyway:告就對了,檢察官會幫你認定法條 11/13 22:27
→ bencheming:在實務上其實有些檢座發現舉證困難會直接請你走民事 11/15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