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oney1979 (mm)》之銘言: : 事實經過:上次有提到因為姐夫在外和一個逃逸的外勞有了小孩 : 經過這幾天處理後,這外勞己經確定要遣返.外面生的小孩也決定要接回來養 : 但我姐不打算和他老公離婚,所以我們討論後決定要尊重我姐的決定 : 但誰也無法保證他們的婚姻可以維持多久 : 所以我們想要如果爾後不得己談到離婚時 : 想要替我姐守住小孩的監護權,所以想到要他老公簽切結書 : 就是放棄小孩的監謢權(小朋友目前未滿一歲) : 問題:想問這樣的切結書有法律效率嗎,要注意哪些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1.父親與非婚生子女只要認領就發生父母子女關係 2.配偶與非婚生子女必須要走收養程序才生父母子女關係 3.配偶未經收養程序對於在外的非婚生子女無法律關係 4.若無法律關係,縱令簽切結書也無法律效力,僅供法院參考 5.請自行google收養程序,收養完成後在與對方簽切結書 6.可以自行辦理或委任律師辦理!本案收養須經法院許可。 以上僅供參考,請自行判斷! -- 「彼希聲之鳳皇,亦見譏於楚狂;彼不世之麒麟,亦見傷於魯人。 鳳豈以譏而不靈,麟豈以傷而不仁?故割而可卷,孰為神兵;焚 而可變,孰為英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靈烏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12.123
money1979:不好意思,我指的監謢權是我姐和他老公生的小孩的監護權 03/12 00:12
OK~ 如果是這種情形,可以利用寫切結書的方式,雖然不拘束法院但是 法院在審判上,會列入優先考量的因素。 內容部分可自行上網找或委請律師撰寫,不懂的話可以寫信問。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63.29.212.123 (03/12 13:04)
money1979:謝謝,,我先找找看 03/12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