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onLang (慵懶)》之銘言: 台北地院 今天最後一天 聲請狀理由狀我都寫好了 雖說是網路誹謗小案但也是有點繁雜度 不清楚的旁人也不好代勞 就差一張委任狀了 餘略 --- 一 沒有法律問題 找律師也非本板業務 判定違反貼文規則11處水桶一週 屬非生活法律問題 二 您要求律師做的與法不合 處水桶一個月 判定違反貼文規則條文前言第一段 詢問非法 再犯同一板規除水桶外 將可能遭到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4.72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3.14.72 (07/15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