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h (kah)》之銘言:
事實經過:
之前一位朋友,父親中國經商,做相關汽車測速器與電子產品研究開發
需要募股投資...當時因為有興趣加入..所以就想投資20萬人民幣 5%股份
有簽合約 ...也親自到中國大陸看過商業辦公室.兩位客服.
也去參加一些電子博覽會做產品demo...
也很多電子產品庫存
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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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糾紛屬商業問題 違反板規 處水桶一個月 再犯將併科劣退
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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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