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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lag (小蘿蔔)》之銘言: 事實經過: 最近應徵了一間仲介的法務,店長馬上拿一件CASE 當作我面試的問題,雖然我是專科但對房仲業所知甚少, 已經應徵不上這缺 但我還是想知道這法律問題 案子就是仲介帶買方看屋,結果買賣方發現彼此認識 就私下成交 ,賣方有簽約,所以仲介服務費的趴數要付這不是問題 ---- 一.上司交代的工作 屬商業法律問題 非本板服務範圍 二.記然您是法務人員 應當知道板有板規 遵守板規是應該的行為 視為情節較一般人嚴重 綜上 處水桶三個月 文章刪除 再犯將併科劣退 depravit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4.72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3.14.72 (08/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