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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女方與男方已離婚4年,小孩目前10歲, 離婚前主要照顧者是女方, 四年前兩人協議離婚,因當時女方並無固定工作, 所以將監護權讓給男方,但雍有探視權,兩個星期見一次小孩,一次兩天。 經過四年,女方的工作也穩定下來, 目前男方薪資約4~5萬,女方約3萬, 小孩雖然監護權是給男方,但是並未跟男方同住, 而是將小孩放在小孩奶奶家,男方約幾個月才回去看一次小孩, 小孩個人意願也希望跟媽媽一起住。 目前男方沒有向女方要求負擔教育費,女方想在提出改定監護權時, 要求男方負擔教育費,但怕沒要到監護權,反而男方會向女方改要求負擔教育費, 請問是否有辦法可避免這個情形的發生呢? 而女方目前不願意負擔教育費是因為: 一、經濟狀況沒那麼好。 二、男方對於女方要看小孩與帶小孩時,常做刁難, 而目前一個月第二 ,四星期六日可帶回同住,也是當初上法院爭取來的。 但時間都無法彈性(比如多留幾個小時或是早一點去帶小孩) 男方媽媽曾對小孩說: 若沒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小孩回去,就要小孩罰跪,遲到多久就跪多久。 問題: 1.這種情形是否有助於媽媽取回監護權? 2.目前男方沒有向女方要求負擔教育費,女方想在提出改定監護權時, 要求男方負擔教育費,但怕沒要到監護權,反而男方會向女方改要求負擔教育費, 請問是否有辦法可避免這個情形的發生呢? 3.因女方財力並不雄厚,想請問是否有便宜的法律扶助地區可以求援, 或是版友可介紹台北、板橋地區的律師,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6.235 ※ 編輯: aridaevo2 來自: 61.231.26.235 (09/07 15:44) aridaevo2:轉錄至看板 marriage 09/07 15:51
alawyer:要找便宜律師的話,建議可先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詢,或洽各 09/07 17:44
alawyer:婦女團體,或明示預算,以利推薦律師。 09/07 17:45
g243536:2.女方沒負擔任何費用,改監護後要跟男方要!?這是怎樣~ 09/08 13:00
g243536:是不知道還有什麼內情啦~ 但男方就該好欺負嗎~ 09/08 13:01
biorgan: 現在公主很多啊 11/09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