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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nhouse (萱媽家)》之銘言: 事實經過: 家母在生意往來上的朋友, 以各種理由陸陸續續向家母借了不少錢, 原本都說很快就要還, 結果都是騙人的, 後來我出面幫家母跟對方談判, 並請對方簽下借據, 但家母後來又聽別人說, 只有借據沒有本票, 沒有法律效力, 我雖然覺得沒這回事, 不過還是想再確認一下, 麻煩請專業人士幫忙看一下對方簽下的借據是否有效??? 5. 對方原本是欠家母貨款, 後來付不出來, 就跟家母說要拿房子去抵押, 跟銀行貸款出來後再還錢, 結果又說房子因為欠稅, 所以不能抵押, 叫家母先借他錢還掉欠稅, 才能去借錢, 所以家母就傻傻的借他, 結果是騙人的理由, 針對這一點, 若他不還款, 有可能告他詐欺嗎???(有錄音為證)
hsinyeh:我個人覺得你是要被水桶了啦 10/04 17:14
不太懂為什麼要被水桶???QQ 我們不是企業經營, 這筆款項也不是貨款, 而是對方用欺騙的方式跟家母借的錢, 這樣也不能問嗎???
hsinyeh:但是還是提醒你,貨款都六位數字了 請律師擬個積欠貨款 10/04 17:15
hsinyeh:的例稿 明訂期限、期數、繳款方式跟利率算划算的投資 10/04 17:16
我們也沒有什麼要求, 就只是希望對方如實還款而已, 這筆借款對我們生活影響也很大, 根本不是多餘可以拿來投資的錢...
lukehong:「貨款」 有水桶關鍵字 10/04 17:25
交付貨款是對方原本借錢的理由... 但是現在欠的這些錢是家母另外借出去的錢... 餘略 --- 1.貨就是拿來賣的不論有沒有營業登記自認是不是企業都不影響營業事實 2.由問題五可得而知借錢目的在使對方順利貸款以予還貨款難謂非經營衍生之問題 3.自承原始借錢理由為交付貨款則為商業行為引發之問題無庸置疑 4.經板友提醒違反板規仍以違反板規之理由辯駁硬是要留下文章 5.不只一位板友提醒違反板規且皆有回應表示知悉有違規之可能 則除辯駁外亦應看其餘被懲處者或文章暫與刪除詢問板主 確定無違規再行發表而非自行意測板規內容 綜上 認定違規較一般嚴重 處水桶兩個月 文章刪除 再犯將併科劣退 depravit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0.146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5.50.146 (10/04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