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ceshotse:6個月是告訴期...你可以將對方推文紀錄保留 10/10 17:28
→ depravity:X公司有人去推文≠X公司代表人看過 這是兩回事 10/10 22:13
→ army99:那x公司當年有人推文並且提告了其他人,所以等於x公司代表 10/10 23:03
→ army99:人已經看過了吧?他們提告了回文推文的人~ 10/10 23:04
→ army99:謝謝llh大提供的資訊,但告知該警察移轉管轄他回答那是已經 10/10 23:06
→ army99:檢察官那裏時才可以申請,筆錄時不行。但又看見版上有成功 10/10 23:08
→ army99:的案例,所以是警員不肯還是真的無法呢?若是此警員不肯可 10/10 23:08
→ army99:以依照我的什麼權利告知此警員請他移轉?不曉得有人知道嗎 10/10 23:09
推 phantomli:派出所不准,就向分局反映,並說明公司人員當時即已推文 10/11 08:48
→ phantomli:,本件於時效上是否能成立還是兩說,堅持遠距去作筆錄, 10/11 08:50
→ phantomli:純粹擾民,請代查明有無關說不法情事,副本給政風。移轉 10/11 08:51
→ phantomli:管轄這種事,本就是你申請、他決定,在警局階段無明文救 10/11 08:52
→ phantomli:濟方法,只能自己迂迴想辦法~同理,警察未經核准,不能 10/11 08:53
→ phantomli:越區辦案,你一直不去,他也不能自己跑來問~ 10/11 08:54
→ army99:感謝樓上意見,打去分局的督察組反映,還是得到很官腔的結 10/11 17:45
推 shiva999:XD 10/14 19:21
→ army99:講什麼都以偵查不公開來回答~無差別技 11/05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