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Hephaestus (普林斯心靈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謊報失蹤 打給警消
時間Tue Nov 5 16:10:11 2013
事實經過:
前日11/3晚上八點左右收到消防局的電話
說弟弟在山區迷路
而警消也有派人搜尋
在昨日11/4上午找到人
不過消防局的人說發話地點和找到我弟的地點相差太遠
這樣有問題
現在在偵訊我弟
問題:
請問這樣會構成謊報罪嗎?
還是會有其他的罪名?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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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30.128
→ niceshotse:如果是真的迷路,報案求救不至於違法... 11/05 16:20
→ cwjing:所以是誰報案的? 真的在山區嗎? 11/05 21:56
→ m06:1.所以你弟真的有迷路嗎? 2.相差太遠,是多遠? 3.偵訊還是筆錄? 11/07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