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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阿公最近過世,他在生前己經贈予伯父一塊地 大小我忘記了 但是是在路邊 我查過附近地價 一坪1.5萬 再遠一點的地0.9萬/坪 有另外拿150萬給我爸當補貼 還有塊沒馬路通過的4分地仍登記阿公名下 查過地價約是0.3~0.6萬/坪 現在伯父說 這150萬己經和那塊先前贈予的地打平 所以想平分這4分地 問題: 其他親人也知道阿公贈予土地和給150萬的事 就法律上來看 是不是要平分呢 阿公另外還有老家的土地 一半和阿公的兄長共有 一半是他的 這一半己經蓋伯父的工廠和住宅 是不是把這些地和4分地加起來 再平分 就是法律規定的繼承範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72.142
depravity:要看贈與和給錢的理由 01/11 16:01
vi000246:因為年紀大不能種田 加上想避稅 這樣算理由嗎? 01/11 16:06
lukehong:不算 01/11 16:13
vi000246:如果說是結婚營業和分居這三理由的話 都不符合 01/11 16:16
mrschiu:沒遺囑的話..生前是生前死後是死後.. 01/11 18:51
mrschiu:要不然政府也可以算得精一點說你爸養你從小到大花不少錢了 01/11 18:51
mrschiu:抵銷.. 剩下的要給政府..這樣就很放大絕.. 01/11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