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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大大好: 目前小弟在小型私人企業上班,在上班前由於公司剛成立新部門,添購新軟、硬體,所以需要相關方面人,而我就是他們找的那位,最近工作一段時間發現,公司裡面人員雖氣氛融洽(大家都對我不錯)但是公司制度好像是老闆說了算,也就是相當私人的小傳產,每天工時從早上7.55到下午5.40(因為我是簽約的專技人員,屬於責任制沒有加班費),而且還每個月的單周六需要上班,所以待一段時間後(目前在此公司五個月)想要另找出路,並另有自己的人生規劃,但是重點來了,當初進公司的時候好像有簽一份名為專技人員聘僱合約書,裡面填寫的合約期為3年(X年X月~X年X月) ,也寫到期間若有離職、違反公司規定或以任何理由不履行契約是違反契約,須賠償公司三十萬元以及公司所受的損失,我想要請問一下這類型的工作契約屬於定期契約還是不定期契約,因為目前公司只有我會這套軟體(我在之前的公司也是用這套軟體),我想在我離職日前約提前數個月跟主管老闆說,並說明我願意培訓新人員後再離開,只是目前很怕公司會求償(雖然當初簽約時都說那只是個形式並不會怎樣),所以還希望各位版大能幫我解答,因為實在是很擔心後續會有什麼問題發生,再這樣想下去一直綁住實在很痛苦,還請麻煩解答~ 以上~~謝謝!!! 感激不盡!!!!!!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9.39
iscu:人家要你簽賣身契 然後說這只是簽好完你也照簽嗎.. 02/03 20:35
iscu:基本上 這類的合約 如果公司沒有給予對應的補償 02/03 20:35
iscu:法官得以減免或免除違約金額 02/03 20:36
iscu:但是如果他要告你求償 你就要陪他跑法院玩 02/03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