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pravity:那3K你贏了也不會 05/24 02:08
推 dreamden:? 05/24 02:21
推 g007:餵了就要負責,有法律根據嗎? 05/24 08:23
推 g007:再來你跟前車有保持安全距離嗎? 05/24 08:29
推 g007:再來我推斷那隻狗不是突然出現而是原本就一直坐在那,你對於 05/24 08:31
→ g007:路況我推斷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05/24 08:32
推 g007:如果以上是我推斷沒錯的話,那你要花三千鑑定就去吧! 05/24 08:34
推 blackyw:能成立的話算過失傷害吧!就去搞吧 05/24 08:35
→ jsschen:前面的車閃開了而你沒有…所以車速很不快誰信? 05/24 08:59
推 purplebfly:上次有個阿北被狗撞到跌倒死了,狗主人就要負責 05/24 09:41
推 llh117:你能證明那是狗主人的話,就算人家過失傷害,小傷也罰沒幾天 05/24 10:34
→ llh117:民事賠償也要不到多少錢,看那老闆不爽就搞吧!不然就算了 05/24 10:35
→ maniaque:所以,很現實的是,你跟前車太近了........ 05/24 10:57
→ BloodyJack:XXXXX我的確離前車蠻近的,但那狗出現在死角 05/24 13:16
→ maniaque:姑且不論死角,交通問題就 pass 吧 05/24 13:28
→ maniaque:但就算今天警方筆錄寫這樣,水果攤老闆還是可以異議的... 05/24 13:28
→ maniaque:弄到最後你可能還是得不到你應有的賠償或補償. 05/24 13:29
→ maniaque:至於餵了就要負責?? 那若政府在社會福利給了某弱勢資助 05/24 13:29
→ maniaque:而若之後這弱勢作姦犯科,被害者可不可以要政府賠償? ^_^ 05/24 13:30
→ maniaque:總之這水果攤老闆可以找很多人證明這夠不是他所飼養 05/24 13:31
→ maniaque:你怎麼辦呢~~~~~? ^_^ 05/24 13:31
→ maniaque:你自己也很明確認定是 【流浪狗】了.....:D 05/24 13:32
→ depravity:"就當作是他的"≠是他的 這責任差非常多 = = 05/24 17:25
→ depravity:若以這種邏輯來寫狀恐怕連浪費對方時間都沒太大效果 05/24 17:29
推 depravity:別說是不在意的1K就算是很在意的10K恐怕也是放棄損失少 05/24 17:30
→ BloodyJack:看來我還是放棄好了,謝謝大家 05/24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