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son200310 (大b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這樣恐嚇罪成立嗎??(急)??
時間Thu May 29 22:52:52 2014
請問一下以下內容刑法305條 恐嚇罪 是否成立?
我在FB私訊他人
叫他
"你敢再動我女朋友或他的朋友你給我試試看"
"你最好給我去試"
"不要怪我沒警告你"
稍後對方在網路公開回應
"有種就放馬過來.....警察局或法院見"
下方在附上我的聊天訊息
以上事實經過: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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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eshotse:你會怕? 05/29 22:55
→ verses:原PO怕被告恐嚇 05/29 23:59
→ jsschen:會怕別人不會怕嗎? 05/30 07:30
→ niceshotse:前面豪邁的說了那些,現在來發問,氣勢整個弱掉了 05/30 07:38
→ shiva999:XD 05/30 15:05
→ benson200310:會說那些也只是希望他別再來找麻煩了阿... 05/30 17:29
→ niceshotse:那你更不需要氣弱害怕... 05/30 19:09
推 Latte7:很難成立 你可以看一下恐嚇罪的成立要件 05/31 16:57
→ powderzhon:這種"放話"有部分學說認為已經該當恐嚇罪. 06/02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