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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弟是單親,母親是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家中僅小弟ㄧ人微薄薪水, 所以我們也有低收入戶的證明,最近母親因為身體狀況,從腹膜透析改血液透析, 也就是每兩天要去一趟醫院。 問題: 由於母親不方便ㄧ人行動,所以我去向區公所申請了居家服務, 為的是能有社工協助她每周3次的洗腎行程,依照桃園區公所的承辦所述, 50歲以下送社會局辦理,以上則送衛生局辦理(母親53年次) 由於母親不是無法上下床無法行走的程度(但是沒辦法長時間行動,約莫10分鐘極限) 衛生局家訪判定屬於輕度,每月僅25小時的額度,想請問版上先進,還有沒有別的辦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96.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3041112.A.F90.html
kevio: 若只是接送問題 應該是找會出來接病人去洗腎的洗腎中心就好 08/19 13:09
kevio: 台灣洗腎競爭太激烈 一般都會派車出來接送病人 08/19 13:10
kevio: 至少目前台南這邊還是這樣的 08/19 13:10
Loom: 目前長照最重度,每月也只有90小時。 08/19 21:41
Loom: 不夠的時數也可以自費 08/19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