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4632300 (潛水伕)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身障者社會補助
時間Fri Aug 18 15:25:09 2017
事實經過:
小弟是單親,母親是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家中僅小弟ㄧ人微薄薪水,
所以我們也有低收入戶的證明,最近母親因為身體狀況,從腹膜透析改血液透析,
也就是每兩天要去一趟醫院。
問題:
由於母親不方便ㄧ人行動,所以我去向區公所申請了居家服務,
為的是能有社工協助她每周3次的洗腎行程,依照桃園區公所的承辦所述,
50歲以下送社會局辦理,以上則送衛生局辦理(母親53年次)
由於母親不是無法上下床無法行走的程度(但是沒辦法長時間行動,約莫10分鐘極限)
衛生局家訪判定屬於輕度,每月僅25小時的額度,想請問版上先進,還有沒有別的辦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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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vio: 若只是接送問題 應該是找會出來接病人去洗腎的洗腎中心就好 08/19 13:09
→ kevio: 台灣洗腎競爭太激烈 一般都會派車出來接送病人 08/19 13:10
→ kevio: 至少目前台南這邊還是這樣的 08/19 13:10
→ Loom: 目前長照最重度,每月也只有90小時。 08/19 21:41
→ Loom: 不夠的時數也可以自費 08/19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