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esohya: 要有合解緩起訴機會才大 10/13 11:46
→ volenty: 鎖是誰的? 10/13 13:00
對方的
→ hiimjack: 已經兩天了 直接報警告竊盜就行 10/13 13:14
目前確實是這個打算,不過打草驚蛇就不大好抓了
才想說架個行車紀錄器看能不能拍到人
再帶去一起報警
→ hiimjack: 這種要用只是一時使用來抗辯應該沒有人會相信 10/13 13:15
→ wallachia: 鎖上就有意圖了,讓他吃法律跟校規吧...... 10/13 16:09
所以才打算上來問看看,畢竟是微罪,如果最後又緩起訴就沒逞罰效果了
→ sindyevil: 你先把購買憑證那些準備好,停車位置處沒有辦法調閱監視 10/13 17:44
→ sindyevil: 器嗎? 10/13 17:44
失竊地點和後來停放地都沒有監視器,所以才想架行車紀錄器錄看看
不過明天還是會去調校警隊,但我猜頂多只有身影和性別
要到能準確判定是誰除非臉拍到正面或是身材特殊吧
※ 編輯: ibuka (140.123.216.161), 10/13/2017 21: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