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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08/2/1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1. 我方受傷,有當天就醫資料,隔天輕微腦震盪、右肩、左膝挫傷住院三天。 2. 對方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完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1. 對方有任意險,但是租賃車,公司不願意出險。 2. 我方只有強制險。 3. 均無乘客。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初判我方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車輛,對方行進無號誌路口未減速。 因我方有傷,第一時間已經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目前因知自己變換車道未注意,為肇事主因,故先行與對方在警局和解,並表示我方車輛 及 對方車輛均負責修復,但因我方有受傷,故在警方制式和解書上寫下但書:放棄一切追訴 權力(除強制險、醫療費用除外)。 六、問題: 1. 警察今天來電詢問何時可以過去完成筆錄,以便對提告的部分結案,但目前對方卻不 願意賠償醫療費用的部分,想請問這樣我是否還能繼續提告? 2. 對方說如果我堅持提告,他也會去醫院說他後來覺得哪裡不舒服,也對我提出告訴, 請問這樣事隔幾日後才去檢查是否真的可行?(對方車禍當下跟交通大隊說他沒受傷) 3. 若我單純希望對方負擔強制險不足之醫療費用,我該如何進行? 4. 因對方是UBER 司機,車主為租賃公司,是否可以請租賃公司負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54.26.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0606683.A.2EF.html ※ 編輯: xlioiri (122.254.26.216), 02/20/2019 04:19:15
samallan : 2的部分對方會很難證明跟車禍有直接關聯,腦震盪這 02/20 07:11
samallan : 種另當別論,當然他可以提,法官採信可能性不高就是 02/20 07:11
samallan : 了 02/20 07:11
wim1990 : 我只想跟你說警方提供的制式和解書單純是便民,不是 02/20 20:34
wim1990 : 警察可以幫你和解還是說警察就要提供給你 可能是派 02/20 20:34
wim1990 : 出所買來的或是上網印的而已。 02/20 20:34
taiwang8man : 就算寫了和解書一樣可以告 02/27 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