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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WoQdrEX ] 作者: jj89066 (Pao.) 看板: LAW 標題: Re: [問題] 警示帳戶未收到警方通知已久 時間: Wed Jun 16 15:36:18 2021 大家好,時隔兩年,警示帳戶也因為期限到而解除。雖然解除了,但聽聞後續 開戶等,銀行還是會有紀錄,造成不便。 大致原因:客人跟我買訂房,但客人欺騙其他人匯款給我,受害人去三峽分局 北大派出所報警,於是我收到銀行通知被列為警示帳戶。 1. 一開始接到警示帳戶的銀行電話通知 2. 我撥165詢問,確實列為警示,並告知我可自行至附近派出所筆錄 3. 新工派出所筆錄,員警告知我這筆錄作了可能沒用,因為我可能是共犯等等 4. 很久沒下文,也未收到任何通知 5. 詢問認識的員警,員警說因北大派出所員警承辦員警調走,所以案子... 6. 詢問新湖偵查隊,但後來也沒下文 7. 寫局長信箱 8. 接到新湖偵查隊電話,告知我三峽移交新北地檢,可致電詢問 9. 詢問新北地檢,我的名字查不到案子,並說如果是關係人他怎樣都查不到 10.致電新湖偵查隊,告知地檢情況,員警說可能我被列證人等等,所以沒收到 通知。他們詢問三峽,三峽表示已經移交地檢。 結論: 1. 知道警示帳戶原因,但...這案子這樣結束嗎? 2. 不曾被傳喚作證人,或者通知筆錄等。 3. 員警說此案不用在意,戶頭也已解除。 4. 所以如果我之後被詢問警示帳戶,我卻無不起訴書等...?因我並非被告, 那我又該如何證明自己清白。 5. 所以真的會把證人列警示帳戶?(感覺得出來沒因果關係拉,只是想問) 6. 三峽分局從未通知我,這正常嗎? 所以到底怎樣了,也不知道。突然被警示帳戶,然後兩年到解除,被警示好玩的 嗎?(無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87.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3828981.A.3A1.html
jj89066: 補:當初麻煩認識的員警幫詢問時,同案子的另一個帳戶已 06/16 15:37
jj89066: 解除警示帳戶。 06/16 15:37
jj89066: 大概一年前啦,我是不是孤兒啦。 06/16 15: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j89066 (61.222.87.163 臺灣), 06/16/2021 16:00:38
taoist9999: 聯徵中心那邊不清楚,你可能要查看看是否還留有紀錄 06/16 16:34
taoist9999: ? 06/16 16:34
taoist9999: 但警示帳戶那家銀行,應該會將你列為貸款的拒往戶了 06/16 16:36
taoist9999: 。 06/16 16:36
Zumi: 我朋友遇到三方詐騙時拼命自證清白還找到被騙錢的受害者賠償 06/20 13:02
Zumi: 他,好像沒多久就解除了,你拖太久了...而且放到期限到解除 06/20 13:02
Zumi: 不就等於留下紀錄嗎? 06/20 13:02
jj89066: 多次聯絡警察單位,當請我留電他們回電,但都沒回... 06/20 23:04
jj89066: 不過警察是說案子移送 所以找他們也沒用 06/20 23:31
jj89066: 但最後法院沒傳喚 也沒通知作筆錄 06/20 23:31
jj89066: 然後警察就說案子大概就這樣... 06/20 23:31
jj89066: ps 我不是被告,好像也不會有不起訴書... 06/20 23:31
今日接到三峽偵查隊的電話,說明因被告認罪,所以其實跟我沒什麼關係。 (目前不確定自己是否解除警示,但兩年後衍生帳戶是可以用了) 警察說必須等案件結束,被告的刑事、民事都結束後,才能解除。但被告積欠千萬 款項,我想是不可能付完吧...,而且是詐欺犯。或者是原告願意幫我解除,但原告 目前要出國打疫苗,不確定何時會回國(警察告知)。 不知道為何要這麼衰,當初想說客人沒訂房,趕緊幫他訂,最後沒想到被告冒名客人 ,然後請其他人匯款給我,於是就這樣。 加上就算案件結束,也無法拿到任何書面證明,證明自己的清白,因為我不是被告, 只是有點關係,然後戶頭被利用。說真的學了一次教訓,一次一輩子的教訓。永遠洗 不清。 ※ 編輯: jj89066 (61.222.87.163 臺灣), 06/21/2021 14: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