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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proma板主hne 嚴重牴觸板規 申訴人: hne 申訴對象: wetteland 所受不適處分: 嚴重牴觸板規,重罪輕判,罔視板友安全 申訴事由: 對於嚴重公開他人真實資料理應處永久水桶之案例, hne無視板規存在,刻意維護犯規板友, 嚴重損害個人安全。 相關證據: 馬板9635篇 馬板板規第六條規定: (六) 威脅恐嚇網友之文章。見(二) 但若將使用者的真實身分與資料公佈者,不事先警告浸永久水桶。 而馬板犯此錯誤之二名板友所處分居然僅是水桶一周。 板主回應: 接下來要說明的是,板工在考量以板規處分的尺度的問題,板工同意板規第六條如 此嚴格規範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畢竟在 BBS 上任意公開他人的真實資料是一件 更嚴重的事情,有必要做相當嚴格加以禁止。 考量到 TigerKick 和 ginshop 兩位並非直接性的惡意洩漏其他板友的真實身分, 而且從未有板友因為此條板規違規受罰的前例可循,板工認為,若是直接施以永久 水桶的處分在這一次的個案中似有過於嚴苛之嫌,不符合對於使用者違規處理中的 比例原則,所以在這一次的個案中,依照板主的權限裁量處分水桶一個星期,希望 兩位以後嚴加注意板規的規範,也請各位看板使用者查照。 這點我要承認板規的規範有時而窮,當初在起草板規的時候,並沒有料想到會有人 把自己的真名 po 在板上,若是有人說出板上的某 id 就是原作者之類的話,就會 觸犯這條板規。 若是這個個案違規的程度就非得處以永久水桶否則不能罷休,那以後對於帶者有實 質惡意,用公佈其他板友真實身分與資料的方式來威脅恐嚇網友的違規者,又要如 何加重處分呢? ------------------------------------------------------------------------------ 並非直接性的惡意洩漏其他板友的真實身分??????? 惡意是知情,難道該二人不知情? 對這種嚴重洩漏個人真實身分之行為.... 難道只值水桶一星期? 板規可是寫的很清楚,永久水桶... 可沒規定間接直接惡意善意... 將板規自由心證作此曲解... 袒護嚴重違規之板友, 傷害個別使用者之權益與安全... 這種做法實為惡例... 即便板規過於嚴苛...但也是制定在先.. 豈能因此而違反板規? 而且這種應判永久水桶的處分..最後竟只判一周... 顯有包庇違規者之嫌... 若覺得永久水桶過嚴..... 應該比照馬板該板主對我永久水桶的做法... 先處一年水桶.. 並且將板規釐定清楚... 請小組長處理... -- 原來公佈他人真實資料的責任比不上說郁慕明是臺奸...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3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