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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 KMT版從未限制版友討論版規,請不要捏造事實。 : 基本上你認定「廢文」或違規文章的標準我實在無法了解, : 至少之前H板友或e板友就板規執行標準的質疑就無法存在於板上, 我真不知道你們一在抹黑我無法允許質疑板規的文章在板上出現 卻忽略H板友違規在先的事實(申訴文必須使用置底推文或寄信給版主) 難到只要是質疑板規的文章 不管是否違規都要讓他在版面上嗎? 質疑板規的文章,只要沒有違規的 都可以在板上給大家討論 只是到一定程度,我會轉移到精華區 即使轉移到精華區,也從來沒有禁止版友討論過 真不知道你們在這邊抹黑是什麼用意 : 就算語氣不見得很好,這也是對板規的討論, : 板主願意說明就回應,不願意說明認為已結案, : 也沒有必要把只有一兩篇並未造成板面混亂的文章刪去, : 更無必要以違規為由警告甚至設定劣文。 : 雖然板規裡面沒有明文規定禁止討論板規, : 但從實際的執行面看來,關於板規的討論很容易就會成為板主心中越線的文章, : 更何況,連檢舉都不能在板面上為之, : 只是單純對板規或個案解釋適用的討論能夠讓板主同意存活於板面上的可能性顯然很低。 : : 此條款是避免有人刻意討戰 : : 使得版上充滿戰文 : : 如果雙方的討論已無交集時 : : 如果一方覺得可以停止,我覺得版主必須幫忙使用者避免陷入有人刻意討戰的窘境 : : 這點對於意識形態濃厚的政治版,是非常必要的 : 什麼叫做討戰? : 如果回文算討戰,那發文算不算討戰?到底是何者主動性較強? : 若一方覺得可以停止,不要再回不就好了? : 他有何權利禁止對方的發言? : 如果對方的發言並無其他違規之處,又有何禁止他發言的實質正當理由? : 若是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政治性言論可說是最高密度保障的領域, : 就其發表言論應該儘可能的減少限制, : 若非欠缺此規定就會造成討論基礎秩序難以維繫,該規定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 衡諸過往今來眾多政治性看板的管理經驗, : 並沒有因為欠缺此一規定就使板面混亂到無法討論, : 而你上任制定此一條款以來,也沒有任何使用者利用這個規定, : 可見無論是就通例或是個案,實際上都欠缺證立這個條款存在必要性的事實根據。 : : 禁止回文不代表禁止使用者討論 : : KMT版認為討論的目的是在於對真理的釐清 : : 如果有一方認為無法繼續時,版規幫助他停止討論 : : 但是另一方還是得另闢標題提出討論,唯內容不得引含前文。 : 禁止回文就是禁止使用者以該言論為基礎續行討論, : 就該部分而言,這就是禁止討論。 : 無法繼續下去的使用者,他需要的只是自己的住手, : 並不需要板規的協助。 : : 真正的自由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 : : 而不是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別人身上 : : 本版就是因為有太多類似事件 : : 而新增此條款 : 其實我不知道什麼叫「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別人身上」? : 或許你的本意是要講「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別人的痛苦身上」? : 一個發言的使用者, : 本來就必須承受在沒有人身攻擊的限度內其他使用者對其言論的檢視, : 無論其檢視的言論是否成立,而這些檢視他人的言論同時也被其他人檢視, : 只要發言,無論是首開標題或中途參與, : 被回文是其一開始就能預料到的事情,甚至是發言者所期待的事情, : 這算不上是什麼痛苦,若是被回文居然能被說成是一種痛苦, : 那討論根本就無法進行了,因為討論幾乎都是以回文的方式進行, : 因而都是在加諸痛苦於他人身上。 : 公開的討論區是不可能做到讓發言的人自由選擇誰才可以跟他對話的, : 要做到這一點,別的討論區形式可能更適合他, : 而如果要到指定相談對手的程度的話,那直接寫信就好了嘛。 : 本來還想順便談談所謂的「主場優勢」這種東西到底適不適宜, : 不過沒時間也沒力了,簡單講自己的結論供參考就好: : 如果認同政治類看板是以「議題」而非「使用者屬性」作為區分看板的目的, : 那麼根本就不存在什麼主場客場的東西, : 各種不同政治傾向的使用者本來就是在各個看板之間流動、發言, : 使用者與看板之間從來就不存在對應關係, : 同時,板主自身的政治傾向顯然也不適宜作為判斷主客場的依據, : 更無以此作為其執行板規標準不一之理由的餘地, : 板主在執行板規一事上必須對任何ID一視同仁,做不到的就是不適任板主。 : 結論就是:所謂「主場優勢」不存在更不可讓其存在。 : 其實挑明了說,現在幾個板的板主都有一樣的問題, : 如果你們能拿要求別板板主時同樣的標準要求自己, : 很多問題不會搞到這麼麻煩。可惜這幾句話大概也是馬耳東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