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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勸告於一個月後自然註銷。 二、不含水桶期間在內,若兩個月都沒有再獲警告或水桶處份, 則可註銷警告記錄。 你上次被水桶是七月八號 要到九月八號前沒有違規才符合規定 而你之前被水桶已經是警告已滿升級水桶 所以警告紀錄根本無法取消 至少要兩各月以後都無犯規才符合 所以應該是沒錯的 我最近比較忙 如果判決有問題寫各信給我 我就會改掉了 有必要反應這麼過度嗎  判決在兩岸版京華區 Z 5 3 63 ---------------------------------------------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警告] murkier 時間 Wed Jul 6 14:10:42 2005 ─────────────────────────────────────── 此為過短文 依照違規管理辦法 給予勸告處分 由於勸告已滿 升級警告 警告數也已滿 升級一級水桶 由於被判違規部分無特別惡意部分 給予2日水桶處分 時間到請通知板主 ※ 引述《LovingTaiwan (南瀛風華)》之銘言: : 標題: [檢舉]10398 : 時間: Wed Jul 6 10:54:12 2005 : : 過短文 : : ※ 引述《murkier (札布克汗)》之銘言: : : 林則徐殉的國家叫大清 : : 名字的簡寫叫清 : : ROC是不能紀念的。 ※ 引述《murkier (札布克汗)》之銘言: : 申訴人:murkier : 申訴對象:baboosh : 所受不適處分:水桶 : 申訴是由: : 1,他封我的理由是警告已滿,所以升級為水桶。可是他只有這一個警告, : 就水桶我,之前沒有其他勸告與警告,何來已滿?? : 2,所謂已領過一級水桶,升級二級水桶,我上一次水桶3天都是上上個月了, : 而且事由也和這次不一樣,請問2個月前的如何能這次相關,進而要二級水桶。 : 所以,該斑竹是違規濫權封人,請版主處理。 : 相關証據: : 11922篇 【水桶】 murkier :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 標題 [水桶] murkier : 時間 Wed Aug 24 10:03:54 2005 : ─────────────────────────────────────── : ※ 引述《murkier (札布克汗)》之銘言: : : 標題: Re: 哈,歐盟真丟臉 : : 時間: Tue Aug 23 15:15:13 2005 : : 而且這個鏈接,哪裡提到童工了,標題都是 : : 說young worker。 : : 那個硬W得人注意了,沒料就認錯,拿不出東西 : : 不要亂塞東西,怎麼獨獨會這麼沒品呀! : ^^^^ : 此判定為群體攻擊 給予警告處分 : 由于警告已滿升級為水桶 已領L一級水桶 升級2級水桶 : 時間15天 時間到請通知版主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9.46 ※ 編輯: baboosh 來自: 61.229.39.46 (08/25 10:59) ※ 編輯: baboosh 來自: 61.229.39.46 (08/2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