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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 928 篇文章, 文中寫著沒有公告那隻警告, 所以其中一定是什麼誤會了... 公告的作用就是要讓使用者知道這件事情, 如果沒有貼到版上, 或是貼出來沒多久就刪除放到精華區, 那不就失去了他的意義 ? 話說回來, 第 928 篇文章消除掉的那隻警告是指人身攻擊呢 ? 還是放在精華區裡沒有公告的那隻警告呢 ? <以下是第 928篇文章內容> 作者 come (天使圍繞者我)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 kmt版主come無故水桶 時間 Sat Aug 20 13:10:54 2005 ─────────────────────────────────────── 根據版規: 於一個月內累犯者,刑責依情節加倍處分, 視違規情節得併以警告、劣文及永久禁言處分。 如有警告紀錄者,刑責得加倍處分。 因為你原先有三次警告 現在做出人身攻擊的嚴重違規行為 本來是可以處分警告或者水桶一周以內 但因為你是累犯 所以加重其刑,而且依照版規警告累計三次是可以永久水桶的 但考量你目前只是推文 有一點我疏忽的地方是 我本來是要給你加一支警告,所以達到累計四次 不過因為我的疏忽沒有公告 ^^^^^^^^^^^^^^^^^^^^^^^^ 所以你目前還是累計三次警告 在此向你道歉 以下是相關公告 <以上是第 928篇文章內容>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處分是一定會公告的 : 但是如果同一天有太多公告 : 我會把公告刪除後 : 收集到精華區 : 但是刪文也是會有公告的 : 另外 : 所有處分都不會寄信到使用者信箱 : ※ 引述《beefsoup (牛肉)》之銘言: : : 哇咧! : : 什麼時候多一支出來 ? : : 又沒公告, : : 又沒發信告知... : : 還藏在精華區裏面... : : 這是什麼狀況 ? o_O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9.174 ※ 編輯: beefsoup 來自: 218.167.39.174 (08/27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