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1. : 3.申訴規範 : (四) 申訴權只限定於當事人,且限三天之內。 : 依照KMT版規,只有當事人才可以檢舉或申訴,因此非當事人的檢舉或申訴, : 版主可以當作沒看到,如果情事嚴重者,警告處分起跳。 申訴跟檢舉是不一樣的 你並沒有說不能在版上檢舉違規 況且你根本沒有對你的判決作出任何說明 你只說"查無違規情形" 我認定是你沒看到違規的行為 所以在檢舉一次 你卻故意給我警告 你根本是利用嚴苛的檢舉規則來處罰異己 : 2.燈會不論是把兩個字合在一起解讀或者是猜開解讀, : 實在想不出有任何貶低、攻擊的意味,因此版主認定是版有打錯字。 重點是改名 那音酒應該可以囉 剛剛問了come"音酒"到底有沒有違反版規 我看不出來"燈會"跟"音酒"有何不同 他居然說不能給我任何保證 一個無法對兩個同樣是對政治人物改名的案例作出明確判決 這樣的人還適合做版主嗎? : ※ 引述《zxcvbbb (台灣國)》之銘言: : : 申訴人:zxcvbbb : : 申訴對象:come : : 所受不適處分:無故給警告+處理版務不公 : : 相關證據: : : 一.處理版務不公: : : 9728篇推文: : : 推 djcc:嘖嘖!可憐!! 你可能有幻想症喔 要不去看一下精神科 218.162.217.198 09/01 : : → djcc:要不去看一下精神科比較好 今年是2005年 :D~笑 218.162.217.198 09/01 : : → djcc:連誰要出來選 會得幾萬票都幻想的出來 比原po還利害 218.162.217.198 09/01 : : 說版友有幻想症 並叫他去看精神科醫師 : : 很明顯為違反了kmt版版規禁言處分裡的對人不對事的行為: : : 4. 人身攻擊、挑釁、貶損、譏笑、反諷 : : 試問 : : 說版友有幻想症難道不是對人不對事 : : 叫一個人去看精神科醫師難道不是人身攻擊 : : come卻說"以上查無違規情形" : : 9727篇推文: : : 推 mwenhua:難道DPP放棄了他們地理想料?燈會會很生氣 218.7.28.35 09/01 : : kmt版版規相關名詞定義: : : 相關名詞定義 : : 群體攻擊 : 無差別攻擊廣大範圍的對象,例如泛●全都是混蛋。 : : 人身攻擊 : 針對當事者的品格、動機、身分等個人狀況進行攻擊。 : : 竄改姓名 : 例如連阿斗、陳水騙、岩里正男、送錢省長等(包含網友ID)。 : : 妨礙隱私 : 例如 : 台科大電機沈** 別來無恙.. : : 很明顯mwenhua已經竄改政治人物姓名 : : come卻說"以上查無違規情形" : : 二.再次無故給警告: : : 置底文第一篇: : : 推 zxcvbbb:9729mwenhua推文竄改政治人物名字 59.113.112.201 09/01 : : 推 zxcvbbb:9728djcc 推文攻擊版友有幻想症 叫他去看醫生 59.113.112.201 09/01 : : 推 come:以上查無違規情形 163.23.212.5 09/01 : : 推 zxcvbbb:9729mwenhua "燈會"會很生氣<===改名 59.113.112.201 09/01 : : → zxcvbbb:9278djcc你可能有幻想症喔 要不去看一下精神科 59.113.112.201 09/01 : : → zxcvbbb:很明顯人身攻擊 請版主查照 謝謝 59.113.112.201 09/01 : : 推 come:申訴區不得辯論,且一件申訴以一行為限 163.23.212.5 09/01 : : 推 come:檢舉限當事人方可檢舉 163.23.212.5 09/01 : : 推 come:zxcvbb明顯違反版規 請注意,警告一次 163.23.212.5 09/01 : : 首先我的第1.2個推文 : : 版主不但不作出解釋反而以"查無違規情形"帶過 : : 我以為他是沒看到違規推文 : : 於是明確指出哪一篇哪一個人推文違規 : : 想不到他非但不處理 : : 反而又以昨天的藉口對我做出警告處分 : : 每個推文都是檢舉 come卻說我辯論 : : 而且有的檢舉根本一行不可能打的完 : : 根本就沒有辯論 : : 況且kmt版版規只有"申訴權只限定於當事人,且限三天之內。" : : 根本沒有他說的檢舉限當事人方可檢舉 : : 那竄改政治人物要誰來檢舉? : : come卻以此為藉口 : : 以上請小組長查照 謝謝 : : 此外 : : kmt版的檢舉規則根本是版主打壓異己的方法 : : 首先公告不得推不得回就算了 : : 使用者還不得在板上提出申訴 : : 檢舉文以一行為限? : : 超過一行就要被無故警告 : : 試問是否有過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12.201 ※ 編輯: zxcvbbb 來自: 59.113.112.201 (09/02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