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nshop (華裔台灣人)》之銘言:
: ※ 引述《wetteland ()》之銘言:
: : 這在本板有過前例...
: : sucrose就曾經要求本人將推文數規零...
: : 本人也同意...
: : 理論上,其他板友皆可比照辦理...
: 那挑釁在哪裡?
順道一提
您那篇公告文章下面的曾經有過一個推文
也被你「便宜行事」修掉了,誰推的文我不在意
反正爭取誰該被浸誰不該被浸這種小家子氣的是我從來不做
不過這一個被修掉的推文,又是誰請你幫忙修的呢?
並且,依據板規,挑釁文是三天到永久。
那可否舉一個三天的判例,好讓我知道比我輕微的挑釁是長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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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呆中
生人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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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