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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Soong (殺人滅口死無對證)》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俗辣)》之銘言: : : 因為我本該在10點30就出門上班 : : 但托這邊朋友的福現在還賴在椅子上 : : 沒時間貼公告但再不砍又流於無意義筆戰 : 其實從你上篇文章2141開始到現在已超過一個小時 : 你已有足夠時間好好寫完一篇公告 : 而且就我個人所知 I大無論思考還是打字都非常快 : 更何況 我該篇文章是純檢舉文 : 並非流於無意義筆戰 : 事實上 從我貼出該篇檢舉文至今 : 也只有我們兩個互相po文 : 並未出現 I大所擔心的"無意義的筆戰" : 第四 如果你會擔心"沒時間貼公告但再不砍又流於無意義筆戰" : 那表示你所訂"每週二四六處理申訴文章"的規矩是訂假的 : 因為每一篇檢舉文都有可能會"流於無意義筆戰" : 你如果一直拖到二四六才處理 : 理論上 PoliticsLaw 就會有數不清的"無意義筆戰" : 所以你所說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小組長他沒有其他私人時間處理他的事務?? 這一小時一定要耗在你的檢舉身上......... 這一小時一定要明訂出組務的版規加上幫你處理你的檢舉文才行?? 否則你就暗示可能會有"無意義筆戰" : : 只是我未訂出相關標準而已,所以請先別替我下判決 : 那會溯及這次判決嗎? : 還有 什麼時間會訂出相關標準? ........................................................... 我是贊同並會建議小組長儘快訂立版規.... 但我倒不知道你是組務的哪個頂頭上司用這種語氣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0.39.186.55 ※ 編輯: totorro 來自: 160.39.186.55 (09/2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