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Soong (殺人滅口死無對證)》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俗辣)》之銘言:
: : 因為我本該在10點30就出門上班
: : 但托這邊朋友的福現在還賴在椅子上
: : 沒時間貼公告但再不砍又流於無意義筆戰
: 其實從你上篇文章2141開始到現在已超過一個小時
: 你已有足夠時間好好寫完一篇公告
: 而且就我個人所知 I大無論思考還是打字都非常快
: 更何況 我該篇文章是純檢舉文
: 並非流於無意義筆戰
: 事實上 從我貼出該篇檢舉文至今
: 也只有我們兩個互相po文
: 並未出現 I大所擔心的"無意義的筆戰"
: 第四 如果你會擔心"沒時間貼公告但再不砍又流於無意義筆戰"
: 那表示你所訂"每週二四六處理申訴文章"的規矩是訂假的
: 因為每一篇檢舉文都有可能會"流於無意義筆戰"
: 你如果一直拖到二四六才處理
: 理論上 PoliticsLaw 就會有數不清的"無意義筆戰"
: 所以你所說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小組長他沒有其他私人時間處理他的事務??
這一小時一定要耗在你的檢舉身上.........
這一小時一定要明訂出組務的版規加上幫你處理你的檢舉文才行??
否則你就暗示可能會有"無意義筆戰"
: : 只是我未訂出相關標準而已,所以請先別替我下判決
: 那會溯及這次判決嗎?
: 還有 什麼時間會訂出相關標準?
...........................................................
我是贊同並會建議小組長儘快訂立版規....
但我倒不知道你是組務的哪個頂頭上司用這種語氣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0.39.186.55
※ 編輯: totorro 來自: 160.39.186.55 (09/2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