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Soong (殺人滅口死無對證)》之銘言:
: 其實從你上篇文章2141開始到現在已超過一個小時
: 你已有足夠時間好好寫完一篇公告
: 而且就我個人所知 I大無論思考還是打字都非常快
: 更何況 我該篇文章是純檢舉文
: 並非流於無意義筆戰
: 事實上 從我貼出該篇檢舉文至今
: 也只有我們兩個互相po文
: 並未出現 I大所擔心的"無意義的筆戰"
: 第四 如果你會擔心"沒時間貼公告但再不砍又流於無意義筆戰"
: 那表示你所訂"每週二四六處理申訴文章"的規矩是訂假的
: 因為每一篇檢舉文都有可能會"流於無意義筆戰"
: 你如果一直拖到二四六才處理
: 理論上 PoliticsLaw 就會有數不清的"無意義筆戰"
: 所以你所說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 : 只是我未訂出相關標準而已,所以請先別替我下判決
: 那會溯及這次判決嗎?
: 還有 什麼時間會訂出相關標準?
第一,組長砍文一直都存在...
不是因為檢舉人是你才砍...
何況你第一篇沒被砍.....
第二,要檢舉也不要用這種尖酸、嘲諷的方式來威脅小組長..試圖影響判決..
第三,我用什麼暱稱,我原因都說了..
你要信就算,不信也罷....
無論如何,暱稱也不是小組長可以干涉的....
你這麼愛管...
順便去國研院組務板檢舉,因為我也是臺灣史研究板板主...
順便去個組務板檢舉算了...
因為我出沒很多板...
有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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