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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無意義之爭執文章 並非一有連署就能順利執行 國研院群組對於連署發起人針對對象連署程序及組長判斷權力都有相關規定 本討論到此終結 --- 有異議請自行參閱AboutBoards z-4-6 作者 ChaosCreator (在米)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公告] 最新連署罷免版主規定(20030921) 時間 Mon Sep 22 02:19:57 2003 ───────────────────────────────────────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