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eluban (時尚工師)》之銘言:
: ※ 引述《plasma (New Order)》之銘言:
: : 本人只用一句話申辯:foreluban確實違規,本人絕無立場凌駕判斷情勢,事實都在KMT版。
: : 附註:相關事實都在 [公告] foreluban劣文 討論串中
: 我從頭至尾並無否認違規, 不要轉移焦點!!
: 既然訂下那種遊走灰色邊緣, 賦予板主無限自由心證空間的板規,
: 就要有擔當接受質疑和公評!!
: 私設劣文又怎麼自圓其說?
: 短短不到兩小時可以翻盤如翻書?
: 把板友權利視為何物!!!
取消劣文是因為組長尚未正式開放劣文,並非翻盤如翻書,也不僅影響你一人。
本板板規雖不若CrossStrait板前版板規詳細、縝密,但亦明白訂出違規定義和刑責。
本人深刻明白板主裁量權是諸多爭議的來源,故前後兩次主導KMT板規改版時,皆致力於限
制裁量權:第一次主要限制板主對板規規犯以外行為的責罰,第二次則取消板主自由量刑
的權力,且明訂違規定義。當今KMT板板主的裁量權,較之於其他多數看板,並不算高。
你在文中的批評,幾近全為主觀認定。看看那些用詞,「遊走灰色邊緣」、「無限自
由心證空間」,請問事實根據何在?不但主觀,還拒絕面對現實,就「要有擔當接受質疑
和公評」一句,我請問你,我既然回應你的質疑,焉來「不接受質疑」之說?又,不止我
,所有板主每天都在接受公評,這無可迴避,但你若認為不從你意就是拒絕公評,那顯然
嚴重高估自己的代表性。
從頭至尾,你的指控沒有任何一點成立,「私設劣文」、「自圓其說」無一不是個人
自由心證和主觀認定。既然你也承認自己違規,就不要把「板友權利」拿來當遮羞布,這
種行為對不起其他遵守規範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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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asma 來自: 222.157.189.27 (11/24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