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tllk
被申訴人:jimmyduh
理由:版規明定人身攻擊集改人名會水桶,
版主卻對特定立場文章不聞不問還
m起來
證據:阿扁版19965篇
卻對好意提醒他要遵守版規的我處以一周水桶,
讓人覺得處置十分不當,請版務組協助處理。
作者 tllk (請叫我小輩) 看板 a-bian
標題 [檢舉] 不當人名
時間 Sat Dec 3 23:36:0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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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965
事證: 裡面將寫了一堆周細尾
證人:版主自己,以及所有網友
拜託,你自己m起來的會沒看到就m嗎?
違規就砍文,怎麼變砍我的文?
●20186 12/03 tllk □ 為什麼Seki的19965可以特權?
※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其他版友都是砍文直接水桶三天以上,為什麼
: 有特權?
: 版規定了就要確實遵守啊...
板規水桶原則註:
2.對於判決有異議,請向組務版申訴,在板上討論而造成爭執者,視同鬧版。
鬧板,
水桶一週,到期自行來信。
※ 編輯: tllk 來自: 220.134.254.196 (12/04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