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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tllk 被申訴人:jimmyduh 理由:版規明定人身攻擊集改人名會水桶, 版主卻對特定立場文章不聞不問還 m起來 證據:阿扁版19965篇 卻對好意提醒他要遵守版規的我處以一周水桶, 讓人覺得處置十分不當,請版務組協助處理。 作者 tllk (請叫我小輩) 看板 a-bian 標題 [檢舉] 不當人名 時間 Sat Dec 3 23:36:02 2005 ─────────────────────────────────────── 篇:19965 事證: 裡面將寫了一堆周細尾 證人:版主自己,以及所有網友 拜託,你自己m起來的會沒看到就m嗎? 違規就砍文,怎麼變砍我的文? ●20186 12/03 tllk □ 為什麼Seki的19965可以特權? ※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其他版友都是砍文直接水桶三天以上,為什麼 : 有特權? : 版規定了就要確實遵守啊... 板規水桶原則註: 2.對於判決有異議,請向組務版申訴,在板上討論而造成爭執者,視同鬧版。 鬧板, 水桶一週,到期自行來信。 ※ 編輯: tllk 來自: 220.134.254.196 (12/04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