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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 感激不盡,謝謝。 : 您最後一篇的訴求有二,以下則是我的回覆: : 1(主動公告放您出水桶) :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已說過不干預這判決 : 2(更改版規,將人身攻擊這項處分規定改為檢舉公告後24小時內,可更改修文補救) : 這是扁板自身的板務,並未牽扯到敵視友板或"過度"歧視特定現實或網路族群的層級 : 應由使用者自己在扁板與板主溝通,我不便直接干涉 扁版的版主所採取的方式為: 對版規有意見請至版務組陳情,不然就判鬧版浸水桶... 而我,就是這樣浸水桶的... p.s 我只發一篇建議版規的文,馬上水桶一週 ※ 編輯: tllk 來自: 210.243.15.251 (12/06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