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 感激不盡,謝謝。
: 您最後一篇的訴求有二,以下則是我的回覆:
: 1(主動公告放您出水桶)
: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已說過不干預這判決
: 2(更改版規,將人身攻擊這項處分規定改為檢舉公告後24小時內,可更改修文補救)
: 這是扁板自身的板務,並未牽扯到敵視友板或"過度"歧視特定現實或網路族群的層級
: 應由使用者自己在扁板與板主溝通,我不便直接干涉
扁版的版主所採取的方式為:
對版規有意見請至版務組陳情,不然就判鬧版浸水桶...
而我,就是這樣浸水桶的...
p.s 我只發一篇建議版規的文,馬上水桶一週
※ 編輯: tllk 來自: 210.243.15.251 (12/06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