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作者 tllk (請叫我小輩)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檢舉]人身攻擊
時間 Sat Dec 17 10:57: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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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llk (請叫我小輩)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檢舉]人身攻擊
時間 Sat Dec 17 11:18: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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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版規
2.檢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只能發發表一篇檢舉文。
為避免檢舉流於筆戰與無意義爭吵,處以3天水桶處分。
水桶3天x2=6天
申訴要點:
1.我是檢舉人,被檢舉人回文辯解檢舉內容,所以我也回文。
2.因為我是回文,並非同一案多次檢舉,這回的水桶讓我很不能接受。
請組務還我清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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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3.15.251